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47号建议答复的函
〔A类〕
〔公开〕
晋教体函〔2023〕70号
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47号建议答复的函
陈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晋宁区第五中学实验经费补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对义务教育初中学校经费补助情况
1.国家对初中学校按850元/生.年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属于寄宿制学生再增加200元/生.年核定公用经费;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6000元/生.年给予公用经费补助。
2.地方财政预算初中学校按114元/生.年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
据此,晋宁五中每年生均公用经费收入为69.2316万元(569*1050=597450,569*114=64866,5*6000=30000),公用经费优先可用于购买实验器具和实验用品等教育教学活动相关支出。
二、当地镇政府近三年来对晋宁五中专项投入情况
2021—2023年在区教育体育局的协调下二街镇政府、昆明街道办共补助工作经费26.2万元,使用范围优先可用于购买实验器具和实验用品等教育教学活动相关支出。
三、区教育体育局近三年来对晋宁五中专项投入情况
2021—2023年教体局对晋宁五中共投入215.1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83.49万元,临时人员劳务费94.29万元,三防建设26.7万元,设施设备10.69万元。学校办学过程中急、难、险、重问题均得到解决。
四、晋宁五中目前经费保障情况
截止2023年4月底,公用经费余额为44万元,镇政府补助工作经费余额为8.72万元,均可优先用于购买实验器具和实验用品等教育教学活动相关支出,学校整体财政运行情况良好。并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2023年晋宁五中顺利创建为昆明市现代教育示范学校。
下一步,区教育体育局将继续支持晋宁五中发展,但由于今年区财政困难,暂时无法对晋宁五中安排实验经费补助,待下步财政有库款保障时,再重点考虑给予专项补助。
感谢您对晋宁教育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罗烨,0871-67892240)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