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2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7-12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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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开
晋住建函〔2023〕21号
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2号建议答复的函
何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落实晋城拆迁群众延期未安置住房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8年开始环湖截污、环湖南路、东南环铁路、工业园区、西南(西北)绕城路、龙潭路(一、二、三期)、彩云路、庄蹻路建设,到目前为止,仍涉及118户18525.12平方米还待安置,其中晋城西北环路共涉及28户还未安置。
原区政府计划在富有安置地块建盖安置房解决晋城因道路建设未安置的拆迁户,但因当时晋城社会维稳原因,未能按计划启动建设,后期项目资金未落实,该安置房建设一直未实施,但拆迁安置户过渡安置费已支付至2021年度。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与区财政对接,积极争取资金,优先支付2022年度的过渡安置费,在区财政转好,有能力承担情况下,采购安置房进行安置。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施长顺 0871-67892229)
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