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昆明市晋宁区二届二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答复的函
A 类
公 开
晋住建函〔2023〕17号
关于政协昆明市晋宁区二届二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答复的函
朱云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晋宁区经济适用住房售后管理有关问题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我局梳理,目前晋宁区经济适用住房有立宇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房(立宇花园)1、2栋、云南华阳磷化工有限公司职工住房24、25栋及云南省地矿局机掘队职工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共计约240套。经我局调查了解,晋宁区经济经济适用住房情况复杂,不动产权证办理情况不一。立宇花园和云南省地矿局机掘队61套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但受政策限制属不完全产权房,无法上市交易,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房屋收益金等费用并完善相关手续,变更为完全产权证后才能上市交易;云南华阳磷化工有限公司24、25栋及云南省地矿局机掘队71套房屋,截止目前仍未办理不动产权证,需完善相关手续并办理完全产权证后才能上市交易。
根据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关于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售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昆建通[2020]82号)文件精神,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9月26日印发《关于做好多购福利性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售后管理有关问题处置工作的通知》(晋政办通[2022]40号),对晋宁区多购福利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后续处置及相关办理程序进行了明确。
二、办理情况
一是按照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多购福利性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售后管理有关问题处置工作的通知》(晋政办通〔2022〕40号)要求,和相关部门进行对接,了解掌握晋宁区多购福利性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基本情况,积极按照文件要求推进晋宁区多购福利性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处置工作。
二是按照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多购福利性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售后管理有关问题处置工作的通知》(晋政办通〔2022〕40号)明确的各职能部门职责,我局正在开展房屋评估机构招标工作,预计本月能完成招标工作。
三是我局和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就多购福利性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后续办理过程中涉及的税收、不动产权证办理、有关费用收缴等具体流程和相关问题建立了协调机制,并细化、明确各自的职能职责,确保晋宁区多购福利性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处置工作顺利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1.尽快完成评估机构的招标,待评估机构确定后,及时进行房屋评估工作,确保多购福利性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2.我局与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建立联合办理机制,对多购福利性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处置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处理。
3.对于在办理过程中出新现的证载为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部门按照文件统一进行办理解决。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冯陈华,0871-67892229)
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