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昆明市晋宁区二届二次会议第89号 提案答复的函
〔A类〕
〔公开〕
晋医保函〔2023〕1号
关于政协昆明市晋宁区二届二次会议第89号
提案答复的函
杨俊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晋宁区糖尿病、高血压患者门诊用药保障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内容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理念以及《“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提出“预防为主,推行健康方式,减少疾病发生,强化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促进医防融合、医防协同发展”的要求,2019年以来,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健委、财政部等部门相继印发实施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措施,自2019年11月1日起,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参保患者在二级以下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用药保障范围的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报销50%。但在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保障水平不高、政策受益面窄、人群待遇享受不充分等问题。
福建省三明市自2015年开始,免费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参保患者提供基本药物,并逐年增加药物品种,由2015年的15种增加到目前的39种,这些药品都是三明市集采的慢性病常用药。以“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为切入点,探索完善门诊慢性病用药保障机制,增强基本医保门诊保障能力,减轻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省三明市视察时指示“因地制宜学习借鉴三明医改经验”。
截止2022年底,我区在医保部门登记办理享受“两病”门诊待遇21969人,且多为收入较低的老年患者。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负担、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促进分级诊疗秩序的有序形成,建议学习借鉴三明医改的经验做法,强化“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
二、办理情况
2023年昆明市人民政府把提高“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用药保障水平列入2023年10件惠民实事,为认真做好昆明市2023年10件惠民实事,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水平,减轻参保患者用药负担,根据《昆明市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水平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昆医保通[2023]8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4月1日起,对于昆明市高血压、糖尿病参保患者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使用云南省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且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降压药和降糖药药品费,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承担95%,市级财政部门承担5%。
三、办理结果
已办结。提案人杨俊梅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王秀,0871-67808855)
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