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云南强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云南强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6月28日受理申请人提出在昆明市晋宁区宝峰街道百威路晋宁国际花卉综合物流中心举办2023昆明郑和文化旅游节-鲜花啤酒音乐节的申请。拟于2023年7月8日、7月15日、7月22日、7月29日18:00-22:00在昆明市晋宁区宝峰街道百威路晋宁国际花卉综合物流中心举办2023昆明郑和文化旅游节-鲜花啤酒音乐节演出4场。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2 号)第十三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和旅游部令第 9 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事项:核发《营业性演出通知单》。
请严格按照申报准予的演出内容进行演出,演出中不得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的情形,不得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演员着装须符合我国观众欣赏习惯。依法纳税,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确保演出活动规范、有序、安全、健康。
在开展营业性演出活动期间,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应按照制定的《鲜花啤酒音乐节安全工作方案》及安全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安全保障工作。同时,请云南强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根据行政许可准予的内容,到卫健、公安、市场监管、消防、应急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昆明市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