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三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3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
1.饼干,抽检依据GB 7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霉菌、二氧化硫残留量等,公告合格样品1批次。
2.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公告合格样品5 批次。
3.淀粉及淀粉制品,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公告合格样品1 批次。
4.调味品,抽检依据GB/T 8967-2007《谷氨酸钠(味精)》、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抽检项目包括谷氨酸钠、铅(以Pb计),公告合格样品3批次。
5.粮食加工品粮食加工品,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抽检项目包括赭曲霉毒素A、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镉(以Cd计)等,公告合格样品1批次。
6.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等,抽检项目包括乙基麦芽酚、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等,公告合格样品1批次。
7.蔬菜制品,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公告合格样品5 批次。
8.薯类和膨化食品,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等,抽检项目包括水分、酸价(以脂肪计)(KOH)、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公告合格样品1批次。
9.水果制品,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公告合格样品1批次。
10.饮料,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等,抽检项目包括菌落总数、蛋白质,公告合格样品1批次。
附件1:流通环节食品抽检合格-2023-3-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饮料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
附件:流通环节食品抽检合格-2023-3-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