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书文等三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9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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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古滇管委会、产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以及《关于阳书文等三名同志任职的通知》(晋干〔2023〕49号),经2023年6月25日区二届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同 意:
阳书文 任云南晋宁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正处长级,
试用期一年);
张 宏 任云南晋宁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 追 任云南晋宁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