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
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昆明市晋宁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1月6日至3月10日,对昆明市晋宁区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审计工作己结束,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区共有2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昆明市晋宁区中等专业学校、昆明市晋宁区安全管理学校)在校生生源规模为2 221人。2020年至2022年,中央下达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共计5 001.70万元,省级下达专项资金共计94.24万元,市级下达专项资金共计132.86万元,区级下达专项资金共计6 671.48万元;专项资金实际到位情况,中央级3 454.15万元,省级78.34万元,市级91.94万元,区级6 657.92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晋宁区2020年至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各级资金指标结转合计1 617.93万元,其中:中央级1 547.55万元、省级15.90元、市级40.92元、区级13.56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晋宁区仅有一所由区财政供养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即昆明市晋宁区中等专业学校。近年来全区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提高教育经费使用绩效,为全区职业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2020年至2022年,晋宁区制定和实施了《昆明市晋宁区关于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晋宁区关于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的通知》等。昆明市晋宁区中等专业学校不断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积极参加和开展各种职业技能竞赛,不断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截止2022年12月,昆明市晋宁区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条件各项指标得到了提升,教学条件得到改善,专业教学质量逐步提高。但审计调查也发现,学校部分教师还存在未经批准违规经商或兼职、应缴未缴财政资金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地方教育费附加投入比重较低,我局已责令晋宁区教育体育局今后加大地方教育费附加统筹力度,按照相关规定合理统筹,提高职业教育的投入比重。
(二)昆明市晋宁区中等专业学校3名教师未经批准违规经商或兼职的问题。我局已移送晋宁区教育体育局进一步处理。
(三)应缴未缴财政资金145.91万元,我局已责令晋宁区教育体育局督促昆明市晋宁区中等专业学校尽快将上述资金上缴区财政。
(四)昆明市晋宁区中等专业学校学生资助申报归档材料不规范。我局已责令晋宁区教育体育局督促昆明市晋宁区中等专业学校尽快将上述资金上缴区财政。
三、整改情况
(一)地方教育费附加投入比重较低的问题,晋宁区教体局正积极与区财政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对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的统筹管理,提高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
(二)未经批准违规经商或兼职的问题,对于涉事教师,昆明市晋宁区中等专业学校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应缴未缴财政资金145.91万元,已整改144.13万元,剩余1.78万元,由于财政一体化系统无利息收入项目暂时未缴,待财政协调好相关业务流程后再及时上缴。
(四)昆明市晋宁区中等专业学校学生资助申报归档材料不规范的问题,晋宁区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科室研究,积极开展规范工作。在今后的资助工作中,要求各中职学校,严格执行资助政策,严格评审程序、审核学生的资助条件,收齐学生资助材料。
四、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晋宁区审计局提出二条审计建议,一是建议晋宁区教育体育局要加强对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的统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建议高度重视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工作,完善中职学校各种奖助学金学生档案资料,保证档案材料的完整、规范。
晋宁区教育体育局采纳了上述审计建议。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