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及我局年初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我局于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11月30日,对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区残联)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区残联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残疾人事业的政策,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联系政府、社会与残疾人相关事业等工作。区残联核定编制7人,现有干部职工12人,其中:在职在编7人、编外5人,区残联车辆编制1辆,实际使用1辆,共开设银行账户3个。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区残联2021年度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当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遵守了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财务管理方面,区残联报销手续较齐全,在重大项目及大额资金的管理使用上,能按照制度规定,召开理事会会议,集体研究决策。但存在两年以上结转及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区残联两年以上结转及结余资金135.62万元未及时上缴区财政。
截至2023年1月31日,区残联两年以上结转及结余资金135.62万元未及时上缴区财政。区审计局已责令区残联将上述结转及结余资金135.62万元及时上缴区财政。
(二)区残联工会未规范建立工会会计账。
区审计局已责令区残联工会委员会建立工会会计账。
(三)超现金结算起点违规使用现金支付工会经费。
区审计局已责令区残联工会委员会今后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杜绝超现金结算起点使用现金进行结算。
(四)两名在职在编职工未缴纳工会会费。
区审计已责令区残联工会委员会追收两名在职在编职工2021年应缴工会会费。
(五)扩大专项支出范围0.89万元。
区审计局已责令区残联今后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管理使用资金,杜绝扩大资金支出范围,做到专款专用。
三、整改情况
(一)关于区残联两年以上结转及结余资金135.62万元未及时上缴区财政的问题,区残联已向区财政局上缴了两年以上结转及结余资金135.62万元,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区残联工会未规范建立工会会计账的问题,区残联已建立了2020到2022年会计账,现由单位专人对工会会计账进行时时建账,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超现金结算起点违规使用现金支付工会经费的问题,区残联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关于两名在职在编职工未缴纳工会会费的问题。区残联机关工会委员会已追收两名在职在编职工2021年应缴工会会费,已完成整改。
(五)关于扩大专项支出范围0.89万元的问题,区残联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四、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提出了3条审计建议,一是进一步优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及做好资金的监督工作;二是建议加强对局机关工会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建立工会会计账,严格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三是建议区残联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支专项经费,细化绩效目标,专款专用,节约开支。区残联均已采纳以上意见。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