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夕阳彝族乡高粱地村抽水站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晋宁区夕阳彝族乡高粱地村抽水站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昆明市晋宁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10月21至2022年12月20日对昆明市晋宁区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项目建设方”)负责的晋宁区夕阳彝族乡高粱地村抽水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审计工作已结束,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昆明市晋宁区夕阳彝族乡高粱地村委会,本项目于2020年6月11日开工,于2020年9月20日竣工验收。2020年5月25日,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关于《晋宁区夕阳彝族乡高粱地村抽水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晋水复〔2020〕4号),批复同意本项目的工程布置,概算总投资为313.75万元。批复的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取水工程、新建泵站和配套输水工程、新建进水沟、新建泵站、安装无缝钢管及PE管等。
(二)审计评价
本项目的实施,不仅解决高粱地水库的蓄水,改变了当地群众长期耕地用水的不足,同时改善了当地人民的生活条件、生态环境,对当地脱贫攻坚发挥了重要作用。项目建设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会计资料基本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项目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收支基本符合相关制度法规的规定。
但项目建设方在项目管理中也存多计工程价款、多计待摊投资、多付工程费、建设程序执行不规范、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3.57万元。
(二)多计待摊投资0.07万元元。
(三)多付工程费用3.64元。
(四)项目建设方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五)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对项目多计结算工程价款的问题,区审计局责令项目建设方应依法整改;对多计待摊投资的问题,区审计局责令项目建设方应依法整改;对多付工程费用的问题,区审计局责令项目建设方应依法整改;项目建设方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区审计局责令项目建设方在今后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规范办理各项建设行政审批及许可手续;对项目建设方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区审计局责令项目建设方在今后的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及时规范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建议:一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要规范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二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应加强及规范建设投资成本管控并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以此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项目建设方认真进行了整改。
针对对多计结算工程价款、多计待摊投资、多付工程费用的问题,项目建设方依法进行了整改。整改情况如下:发承包双方已对竣工结算书进行了调整,并按照调整后的竣工结算收回多支付的工程价款及待摊投资;针对项目建设方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项目建设方进行了整改,在今后的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规范办理各项建设行政审批及许可手续;针对项目建设方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项目建设方进行了整改,在今后的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将规范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