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俊江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6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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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古滇管委会、产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以及《关于沈俊江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晋干〔2023〕45号),经2023年5月19日区二届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同 意:
沈俊江 任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总督查;
徐志阳 任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技蓬 任专职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副总督查。
免 去:
沈俊江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徐志阳 专职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副总督查职务。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