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 俊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6 15:18
浏览次数:256
字号:[
大
中
小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古滇管委会、产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以及《关于杨 俊等同志免职的通知》(晋干〔2023〕42号),经2023年5月19日区二届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免 去:
杨 俊 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李技蓬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宝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