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吴学芬
发布时间:2023-05-18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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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吴学芬)
因保管不善,吴学芬将坐落于晋宁县昆阳街道办事处(湖景天颐家园)25幢2单元40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书号为:云(2016)晋宁县不动产权第0000625号,专有建筑面积:108.39㎡, 分摊建筑面积:10.05㎡。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逾期即作废。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学芬
2023 年 5月 16日
联系方式: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71—67811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