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关于云南省老年优待证办理程序的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关于云南省老年优待证
办理程序的公告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按照《云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云老办〔2010〕14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证机关的职责
(一)办理《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
(二)补办《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
二、办证对象
(一)属于晋宁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
(二)在晋宁区居住一年以上并取得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的60周岁以上外埠老年人;
(三)在晋宁区定居并取得当地公安机关核发证件的60周岁以上的台、港、澳籍老年人;
(四)在晋宁区定居并取得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60周岁以上的外国籍老年人。
三、办证时间
法定工作日。
四、办证程序
(一)申请程序
1.申请材料
晋宁籍老人提供资料清单:《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申请信息采集表》1份、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居民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五分(小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非晋宁籍老人提供资料清单:《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申请信息采集表》1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在晋宁区居住一年以上)、五分(小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外国籍老人提供资料清单:《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申请信息采集表》1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五分(小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2.办理方式。老年人(或代办人)自行前往办理或由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老年人所在单位收集相关材料统一办理。
3.其他事项。《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申请表》由晋宁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01-17号综合窗口发放或自行打印,办理《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免费。
(二)补办程序
由老年人提出申请,提供五分(小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即可补办。
(三)办理地点
昆明市晋宁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01-17号综合窗口(昆明市晋宁区东风路欧陆广场国资大厦)。
五、办证人员职责
(一)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领取《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的条件;
(二)审查、复核补领《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的条件;
(三)办理《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
(四)做好群众的政策解释与咨询;
(五)建立申报对象的个人申请档案。
六、办证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责任
(一)为不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办理《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
(二)违反规定程序办理、发放《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
(三)因玩忽职守造成办理《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档案遗失或损毁;
(四)使用伪造《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
咨询电话:0871-67898559(晋宁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01-17号综合窗口)
业务主管部门:0871-67808567;0871-67894020(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附件: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申请信息采集表
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11日
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申请信息采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