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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公共文化体育文化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3-27 15:58
名 称: 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 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文号: 关键字: 组织,文化,旅游局,案例,警示

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 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23-03-27 15:58 浏览次数: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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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 区文化和旅游局组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强化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根据区纪委近期主题教育活动安排,3月27日,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职工、下属馆所中层以上干部在局机关大会议室参加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会上,邀请区纪委驻组织部纪检组组长潘米娜同志全文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下属单位借培训之名组织公款旅游问题及教训警示的通报》,并结合区文化和旅游局工作实际提出了要求,各位党员干部职工认真聆听了潘米娜同志的传达,并仔细了解了每个案例,倍感颇深,大家纷纷表示,今后在工作、生活中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守党规党纪,防微杜渐,始终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最后,党组书记、局长赵晓红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严禁公款旅游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节约,带头艰苦奋斗,带头遵守廉政规定,坚决抵制和反对奢侈浪费行为,坚决刹住公款旅游之风严禁公款旅游或巧立名目变相公款旅游不得组织干部职工集体或团体外出公款旅游,严禁借调研、考察、学习、培训、参展、会议等名义组织干部职工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干部职工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邀请安排并支付费用的旅游活动、参与有业务往来的企业邀请并支付费用的旅游活动、以及将本人直接亲属旅游费用在本单位报销等行为。坚决禁止没有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学习考察活动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各总支、支部要把禁止公款旅游,列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支部书记亲自抓,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工作责任制。






(区文化和旅游局 何振华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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