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及交存标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23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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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宅维修资金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我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及交存标准公示如下:
一、管理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晋宁区共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39603.39万元,累计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282.89万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账户结余39395.58万元(含利息1502.44万元)。
二、交存标准
2023年,晋宁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依据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昆建通〔2010〕307号)文件执行,交存标准为:
1、多层住宅以及低层住宅、别墅、小区内非住宅:首期每平方米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数额为66元。
2、高层住宅(含带电梯的多层):首期每平方米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数额为90元。
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