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200136000000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十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八、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教育方针及国家、省、市、区有关教育体育法律法规;拟订教育体育工作的规章制度、实施意见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综合管理全区教育体育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布局规划、结构调整及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并组织实施。
3.研究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情况,提出建议。
4.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本系统统战、群团和老干部工作。
5.管理和指导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拟订全区教育招生考试政策并组织实施。
6.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卫生、艺术、法制、国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统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指导全区校外教育工作和青少年科技体育活动。
7.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开展督导。
8.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9.统筹全区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改革发展;管理全区体育竞赛、业余训练和设置竞技运动项目,组织参加和举办区级、市级、省级体育赛事;指导、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和运动队伍建设。
10.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政策;管理区本级教育体育经费;监督管理机关和学校(单位)国有资产;统筹管理学生资助工作。
11.按管理权限负责和指导学校、体育场基础设施的布局、规划和基本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区教育体育系统的教科研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勤工俭学。
12.指导和监督区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机关和学校(单位)进行审计监督。
13.规划、推进本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干部、教职工、体育业内人才培训;落实、指导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推进学校办学、管理制度改革;负责教育系统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14.加强教育体育事业宣传和信息化工作;指导管理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助做好涉外学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指导普通话推广工作。
15.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统筹本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协调、指导和参与本系统治安环境治理、突发事件处置和校园师生安全管理工作。
16.领导学校和单位;监督管理全区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本系统社会组织。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机关设10个内设机构,具体包括:办公室、教育科、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干部人事科、财务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体育科、艺术卫生与健康教育科、民办教育科、基建装备科、安全保卫科。办公室综合协调局党务、政务、事务,负责重要文稿起草、重大事项督查督办以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综合管理教体局机关日常事务,做好后勤保障和协调工作;教育科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拟定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统筹编制全区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组织开展教育事业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统筹管理全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扫盲工作;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拟订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干部人事科负责机关和下属学校(单位)的干部选拔、管理、监督工作,以及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规划、推进本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教师资格制度,按权限开展和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财务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政策,统筹负责编制机关及下属学校(单位)经费预决算,审核、编制安排和管理各级各类教育体育专项资金,指导下属学校(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教育经费投入统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乱收费和机关、下属学校(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统筹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学生资助工作;体育科研究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拟定全区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体育事业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艺术卫生与健康教育科负责校园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导青少年学生近视防控和校园禁毒防艾工作,组织开展文艺比赛和交流活动,负责指导协调学校艺术卫生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民办教育科负责全区民办教育的统筹管理工作,拟订发展民办教育的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并组织推进,审批民办教育机构,组织检查和评估民办学校办学活动,负责监督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基建装备科指导教育系统校园规划、基本建设、校舍安全、教学设备配置等改善办学条件工作,指导全区体育场所、学校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及建设,安全保卫科统筹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督促指导本系统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做好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及安全演练,指导本系统做好校车安全、反恐和消防工作。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设局长1名,副书记1名,副局长4名,总督学1名(副科级);中层职数11名(含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科长1名)。昆明市晋宁区教育局下辖45个教办单位(含机关本级),其中普通高中2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初中8所,小学1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幼儿园9所,其他教办单位5所。
所属单位45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
2.事业单位44个:昆明市晋宁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昆明市晋宁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昆明市晋宁区教育科学研究与教师专业发展中心、昆明市晋宁区第一中学、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中学、昆明市晋宁区中等专业学校、昆明市晋宁区第三中学、昆明市晋宁区第四中学、昆明市晋宁区第五中学、昆明市晋宁区第六中学、昆明市晋宁区第七中学、昆明市晋宁区宝峰中学、昆明市晋宁区双河民族中学、昆明市晋宁区夕阳民族中学、昆明市晋宁区昆阳九年一贯制学校、昆明市晋宁区昆阳第一小学、昆明市晋宁区昆阳第二小学、昆明市晋宁区昆阳第三小学、昆明市晋宁区昆阳第四小学、昆明市晋宁区宝峰第一小学、昆明市晋宁区宝峰第二小学、昆明市晋宁区晋城第一小学、昆明市晋宁区晋城第二小学、昆明市晋宁区晋城第三小学、昆明市晋宁区晋城第四小学、昆明市晋宁区晋城第五小学、昆明市晋宁区晋城第六小学、昆明市晋宁区晋城第七小学、昆明市晋宁区二街中心小学、昆明市晋宁区六街中心小学、昆明市晋宁区上蒜第一小学、昆明市晋宁区上蒜第二小学、昆明市晋宁区双河民族小学、昆明市晋宁区夕阳民族小学、昆明市晋宁区幼儿园、昆明市晋宁区晋城幼儿园、昆明市晋宁区安居家园幼儿园、昆明市晋宁区宝峰街道中心幼儿园、昆明市晋宁区双河乡中心幼儿园、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中心幼儿园、昆明市晋宁区六街镇中心幼儿园、昆明市晋宁区二街镇中心幼儿园、昆明市晋宁区夕阳乡中心幼儿园、昆明市晋宁区特殊教育学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按照《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要求,充分体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在确保教育法定增长的基础上依法、合理、优化地进行预算编制,同时提高预算前瞻性,编制跨年度项目预算。
2.在具体部门预算编制时依据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能,按照“一是吃饭,二要建设,三要发展”的原则,优先保障基本支出,分清轻重缓急,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教育项目支出。
3.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政策,确定人员支出。按定员定额标准,核定公用支出。在对可行性、必要性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分年度有计划地申报项目支出。
4.编制三年滚动预算,按照中央、省、市深化财税改革有关要求,推进中期财政规划体系的建立,编制滚动预算。
5.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要求,从紧从严申报“三公”经费等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推进厉行节约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2022年部门“一般性专项支出”继续实行“零增长”。
6.按照绩效优先原则,切实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7.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加强部门结余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大盘活存量资金,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余资金管理的有机结合,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对部门结余资金,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时统筹安排,切实减少追加预算事项,避免形成新的存量资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44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08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2593人。在职实有260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60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87人,其中: 离休3人,退休1385人。
车辆编制20辆,实有车辆1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3173.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6953.2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589.4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630.3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76.63万,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减少247.4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系统内人员退休,实有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人员经费经费相应减少,因此一般公共预算减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与上年对比增加589.48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度财政专户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本年将高中、中专学费、住宿费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因此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增加。上级补助收入预算与上年对比增加534.5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调整为每生每天5元;二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标准提高,因此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7542.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7542.7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953.29万元(本级财力76953.2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589.48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2.0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调整为每生每天5元;二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标准提高,因此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3173.0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754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196.2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07.8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在职人员调出,教职工退休,实有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人员经费减少,因此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7757.0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60.3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调整为每生每天5元;二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标准提高,因此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增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589.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9.4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高中、中专学费、住宿费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本年度纳入预算管理,上年并未纳入预算管理,因此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50101支出745.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经费;2050199支出1452.0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2050201支出3821.92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支出;2050202支出25030.90万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支出;2020203支出16407.20万元,主要用于初中教育支出;2050204支出8186.32万元,主要用于高中教育;2050299支出1313.6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050302支出2035.28万元,主要用于中等职业教育;2050701支出96.66万元,主要用于特殊学校教育; 2050902支出103.9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2050999支出1894.3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070308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群众体育;2080501支出162.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2支出2867.7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5支出5459.7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支出2827.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210201支出5123.1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69196.23万元,具体为:
“301-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反映工资福利支出62772.45万元,主要用于我区教体系统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及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支出;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反映商品和服务支出3259.24万元,主要用于教体系统各预算单位办公相关经费的支出;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反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64.54万元,主要用于我区教体系统管理的170名国有企业办中小学(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的退休费,以及教体系统各预算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遗属补助。
2.项目支出7757.06万元,具体为: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反映商品和服务支出5274.73万元,主要用于我区教体系统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支出、中职免学费支出等。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主要反映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1413.68万元,主要用于我区教体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学生国家助学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学生资助支出。
“30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主要反映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5.00万元,主要用于我区教体系统群众体育全民健身活动专项支出。
“310-资本性支出”,主要反映资本性支出1053.65万元,主要用于我区教体系统用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支付校舍维修改造及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区已实行乡财县管,按照区与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乡(镇)按照一级部门预算管理,故本部门无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55.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4.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6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6.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50万元,增长7.7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6.00万元,较上年增加8.50万元,增长7.2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0次,共计接待15750人次。
与上年对比,增加变化原因中高考考务工作接待次数增加,因此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万元,增长11.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万元,增长11.1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
与上年对比,增加变化原因一是由于疫情影响,工作量增加,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增加;二是由于公务用车使用时间较长,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不移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坚持高水平普及,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聚焦五育并举,创新发展,增加总量,扩大优质,促进均衡,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加快推进晋宁教育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我区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一)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
1.以2022年度在籍在校学生人数为依据,按时、足额下拨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按照小学650元/生.年,初中850元/生.年的标准执行,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学生数每生每年再增加200元的公用经费补助。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按照6000元/生.年执行。
2.确保我区所有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能够有效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不因资金短缺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师培训所需资金得到有效保障。
3.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办学环境,不断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的硬件及软件设施,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4.义务教育的办学水平不断提升,社会及家长对教育的满意度达95%以上。
(二)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项目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
1.以2022年度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非寄宿学生为依据,首先须确保建档立卡学生百分百得到资助,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按标准足额获得资助,其余资金用于资助寄宿制除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之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 1000 元/生•学年,初中 1250 元/生•学年;非寄宿制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 500 元/生•学年,初中 625元/生•学年进行资助。
2.确保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按春、秋学期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有效降低义务教育家庭支出成本,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
3.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5%以上,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项目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
1. 为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生的身体发育提供需要充足的营养,促进中小学生的身体发育,为培养体质强健的新一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打下基础。
2.以2022年度在校学生为服务对象,为全区所有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生提供每日每人5元中餐补助,每人每年200天计算。
3.让学生和家长享受到国家对农村中小学生的关心,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对中学办学条件满意率达95%,确实改善农村中小学生营养健康状况。
(四)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补助资金项目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
1.对2021年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各幼儿的等级、人数进行补助。按一级园1500元/人.年,二级园1200元/人.年,三级园800元/人.年的标准,全年按10个月的标准对普惠性幼儿园进行补助。
2.以充分调动民办学前教育办学积极性,引导民办幼儿园扩大办学规模,显著改善办学条件和办学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民办幼儿园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就学困难,让群众享受优质民办教育。
3. 2022年不断改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条件,提高幼儿的入园率,人民群众对民办教育满意度显著提高,学生就学满意率达90%。
(五)农村税费改革转迁支付用于教育的资金项目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
1. 配足义务教育学校学校食堂炊管人员,保证学校供餐能力,更好地执行营养改善计划,使每一个就餐学生能按时按量按质吃饱饭。
2.及时足额支付义务教育中小学食堂炊事人员工资,使学校聘用人食堂炊事员进得来,留得住,安心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学校创建和平稳定、卫生整洁的用餐环境,保证教学秩序。
3.服务对象及社会满意度达95%以上。
(六)过渡安置点中小学生交通补贴资金项目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
1.2022年为安江、古城村委会就读的义务教育中小学生提供交通补助,补助标准为中学生1000元/年.生,小学生2000元/年.生。让安江、古城村委会过渡安置点的小学生都能完成义务教育,为提高全民族受教育水平夯实基础。
2.降低安江、古城村委会过渡安置点的学生交通支出成本,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减轻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减少教育成本,为社会培养优秀人才,社会对中小学办学条件满意率达到了98%。
(七)区级教育费附加支出资金项目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
1.教育费附加100%用于教育事业支出,及时支付融资回租款和工程欠款,不发生债务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2.及时支付融资回租款和工程欠款,不发生债务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对校园建设资金的补助,提高各级学校办学条件。
3.及时足额支付各级各类学校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及保险,确保我区教体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后勤工作的正常运转。
(八)与昆一中合作办学经费项目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
1. 根据晋宁区人民政府与昆明市第一中学签订《晋宁区人民政府与昆明市第一中学合作办学框架协议》,合作双方根据协议,履行各自职责,从新学校招生之日起,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400万元合作办学经费,经费在每年10月底前支付。
2. 通过名校输出先进的教学管理模式,以及派遣昆一中优秀教师到晋宁学校任教,促进昆明市第一中学晋宁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通过项目经费的实施,有效激励教职工教学水平的提高,从而提高我区高中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3.通过合作办学模式,四年内把昆明市第一中学晋宁学校晋升为一级二等高完中学校,办成昆明市名校;四年内晋升为一级一等高完中学校,办成云南省名校,并积极创建成现代化、创新型、质量优的一流名校。
(九)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项目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
1. 严格根据《关于印发<昆明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教〔2016〕3号)文件,确定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助对象,按照1000元/人.学期资助标准,足额及时将中职免学费资金补助到位。
2.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年限达到3年。通过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学费问题,促进我区职业教育的发展。
3. 通过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项目的实施,降低了中职教育家庭支出成本,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提升中职教育巩固率。学生及家长的满意率达95%以上,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9.94万元,主要用于晋宁区教育体育局机关运行购买办公用品、支付水电费、差旅、培训、办公楼租用等日常办公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13.44万元,增加15.53%,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本单位办公地点租赁费增加,因此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资产总额125132.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333.60万元,固定资产97398.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896.81万元,无形资产8503.9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3.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1.6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6769.64平方米,账面原值671.31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6.4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1项,账面原值1247.1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28万元;资产使用收入2.35万元,其中出租资产588.81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35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无其他详细信息补充。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项目
一、项目名称
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项目资金
二、立项依据
1.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自2006年开始执行,属“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两免一补”中的“两免”资金,至2020年资金由中央、省级、市级、区级四级承担,承担比例为80:4:9.6:6.4,补助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补助标准为(1)普通学生初中850元.生/年,小学650元.生/年;(2)寄宿制学生200元/生.年;(3)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6000元/生.年。注:普通学生补助和寄宿制学生补助是同时享受,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残疾学生单独享受。
2.国发【2015】6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22015120777J
地址:昆明晋宁昆阳街道办永乐大街云磷集团综合办公楼七楼
联系电话:0871-67896070
法人代表:杨秉亮
经费来源:全额财政拨款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满足义务教育学校日常办公所需,国家实施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初中按每生每年850元,小学按每生每年650元计算,在此基础上寄宿制学生每生每年200元,特殊教育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做年初预算资金。预算批复后,由我局根据2021年实际在校学生人数,按标准做好资金分配,再由财政局把生均公用经费直接下达到学校,由学校支付办公和教育教学费用,不得支付人员工资和偿还工程欠款。2019年,因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资金分担比例发生政策性改变,我区按生均公用经费中央承担80%,省级承担4%,市级承担9.6%,区级承担6.4%的政策执行预算。
五、项目实施内容
2022年我局按照小学义务教育生均公用公费每生每年650元, 初中每生每年850元,在此基础上寄宿制学生每生每年200元,特殊教育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执行项目预算。中学阶段预算补助公用经费人数8484人,小学阶段预算补助公用经费人数21698人,中学阶段预算补助寄宿生公用经费人数5057人,小学阶段预算补助寄宿生公用经费人数2175人,中学阶段预算补助特殊教育学生人数89人,小学阶段预算补助特殊教育学生人数124人,合计总额2404.25万元,区级预算批复153.872万元,2022年将分春、秋两个学校,根据学校实有学生人数核拨到各项目学校,各项目学校在“晋宁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根据“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使用。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将分春、秋两个学期,根据学校实有学生人数核拨到各项目学校,各项目学校在“晋宁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根据“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使用。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为确保教育扶贫项目资金完成分月计划目标。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尤其是扶贫资金、学生资助资金等重点民生领域的资金,我局将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中关于“3月31日、4月30日、5月31日、6月30日、7月31日、8月31日、9月30日、10月31日、11月30日”预算累计支出进度分别不低于“20%、35%、50%、60%、65%、75%、80%、90%、95%”的要求,尽快将教育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使用到位。
八、项目实施成效
2022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因办公费用紧张而停电断水,不因课桌椅等办公办学设备不足而使招生范围内学生不能入学,学校实验室、计算机实、图书按国家标准进行配备。学校办公条件和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实现零收费。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项目
一、项目名称
补助项目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
二、立项依据
为保障中职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生,减少中职学生家庭的教育成本,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关于印发<昆明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教〔2016〕3号)通知要求立项。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22015120777J
地址:昆明晋宁昆阳街道办永乐大街云磷集团综合办公楼七楼
联系电话:0871-67896070
法人代表:杨秉亮
经费来源:全额财政拨款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对象为:
1.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民族自治地区就读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除戏曲表演外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不予免除)
2.城市涉农专业学生涉农专业范围根据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确定;
3.城市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非涉农专业城市学生的15%确定;
4.“3+2”分段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前三年享受同等免学费政策。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严格根据《关于印发<昆明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教〔2016〕3号)文件,确定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助对象,按照1000元/人.学期资助标准,足额及时将中职免学费资金补助到位。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由中央承担80%,省级承担4%,市级承担9.6%,区级承担6.4%。我区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区级预算批复经费26.66万元。我区收到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各级补助资金后,分春、秋两学期按各中职学校在籍在校符合中免学费补助条件的学生进行发放,确保各级补助资金落实到位。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为保障中职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生,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关于印发<昆明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教〔2016〕3号)通知要求,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政策。严格执行上级政策文件,广泛政策宣传,开展摸底调查,摸清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底数,下达资助资金,要求各学校严格评审过程,精准识别,精准资助。按每学期各中职学校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的学生名册上报人数,将资金测算好后报区财政局。免学费补助资金民办学校由教育体育局直接拨付到受助学生银行卡。按照《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社会保障卡发放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已具备社保卡发放条件的学校,采取“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方式发放2021年秋季学期中职学生资助资金。即:新生统一采用社保卡发放,老生仍用原来的方式进行发放,不具备具备社保卡发放条件的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仍用原方式发放,自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新生统一采用社保卡进行发放。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一律不得收取符合免学费条件学生学费,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第一、二、三学年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项目的有效实施,降低了中职教育家庭支出成本,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提升中职教育巩固率。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项目
一、项目名称
补助项目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
二、立项依据
为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生,保证他们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国家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根据《关于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昆教体办发【2019】302号)通知的要求,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学生生活补助政策进行调整。2021年秋季学期根据《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昆教体函【2021】159号)做相应调整。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22015120777J
地址:昆明晋宁昆阳街道办永乐大街云磷集团综合办公楼七楼
联系电话:0871-67896070
法人代表:杨秉亮
经费来源:全额财政拨款
四、项目基本概况
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范围是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补助对象是在籍在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为:(一)寄宿制学生。主要包括农村脱贫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 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依据《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云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云教规〔2019〕3号)要求认定的非四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非寄宿制学生。主要包括农村脱贫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寄宿制补助标准,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 /生.年;非寄宿制补助标准,小学500元/生.年,初中 625元/生.年。对8个人口较少民族(景颇族、布朗族、普米族、阿昌族、怒 族、基诺族、德昂族、独龙族)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再按照25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补助。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关于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昆教体办发【2019】302号)通知的要求,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学生生活补助政策进行调整,不再执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全覆盖”政策。2021年秋季学期根据《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昆教体函【2021】159号)进行调整。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范围是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补助对象是在籍在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为:(一)寄宿制学生。主要包括农村脱贫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依据《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云南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云教规〔2019〕3号)要求认定的非四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非寄宿制学生。主要包括农村脱贫家庭学生、家庭经济 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寄宿制补助标准,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 /生.年;非寄宿制补助标准,小学500元/生.年,初中 625元/生.年。对8个人口较少民族(景颇族、布朗族、普米族、阿昌族、怒 族、基诺族、德昂族、独龙族)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在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再按照25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补助。
六、资金安排情况
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经费由中央承担50%,省级承担10%,市级承担24%,区级承担16%。我区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经费区级预算批复经费70.688万元。我区收到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各级补助资金后,分春、秋两学期按各义务学校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进行发放,确保各级补助资金落实到位。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为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生,保证他们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国家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关于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昆教体办发【2019】302号)、《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昆教体函【2021】159号)通知的要求,执行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组织相关人员研读上级政策文件,掌握最新资助政策,再组织各义务教育学校资助工作相关责任人进行学习,广泛政策宣传,开展摸底调查,摸清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底数,下达资助资金,要求各学校严格评审过程,精准识别,精准资助。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生活费补助。按每学期各义务学校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的学生名册上报人数,将资金测算好后报区财政局,资金到位后在区教育体育局专户管理,区教育体育局再次核实无误后,将资金拨付到各学校行政账户,学校将资金通过银行转账到学生家长银行卡方式发放资金。发放后经家长签字并按手印确认,教育体育局抽取部分学校进行核查,保证专款专用。
八、项目实施成效
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项目的有效实施,降低了义务教育家庭支出成本,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资金项目
一、项目名称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二、立项依据
1. 根据晋政复〔2016〕134号,《晋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义务教育学校城镇户口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批复》要求, “经2016年6月1日县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按照4元/人•天,每学年补助200天的补助标准,从县级财政存量资金中安排资金作为晋宁县城义务教育学校城镇户口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自2016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补助政策,每年度将县城义务教育学校城镇户口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列入当年度县级财政预算。
2.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财教[2021]174号)文件,为进一步巩固营养改善计划成果,持续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增强学生体质,经国务院批准,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我区全面执行国家提标政策,按每生每天5元执行,全学期进行补足。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22015120777J
地址:昆明晋宁昆阳街道办永乐大街云磷集团综合办公楼七楼
联系电话:0871-67896070
法人代表:杨秉亮
经费来源:全额财政拨款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贫困地区、农村学生的营养状况,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农村中小学生的身体发育提供充足的营养,促进中小学生的身体发育,为培养体质强健的新一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打下基础,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财教[2021]174号)文件,为进一步巩固营养改善计划成果,持续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增强学生体质,经国务院批准,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我区全面执行国家提标政策,按每生每天5元执行,全学期进行补足。秋季学期按100天计算,秋季学期每人补助500元,所需资金省级承担20%,市级承担48%,区级承担32%。义务教育阶段城镇户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全部由区级承担。
五、项目实施内容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按照每人每天5元,全学年200天,共计补助1000元的标准为全区农村中小学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分春秋学期将该项目资金按照各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人数拨付资金,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学生食堂的每天为学生提供营养中餐,无食堂的学校为学生提供牛奶,每年不足200天的通过发放牛奶+面包的方式补足。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按每学期每人500元的标准拨付资金到各义务教育学校,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全体享受到这一资助政策,确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营养状况。
六、资金安排情况
我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省级承担20%,市级承担48%,区级承担32%。我区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经费区级预算826.048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城镇户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区级预算资金136万元,合计资金962.048万元。我区收到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经费后,分春、秋两学期拨付到学校账户,确保各级补助资金落实到位。
七、项目实施计划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按照每人每天5元,全学年200天,共计补助1000元的标准为全区农村中小学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分春秋学期将该项目资金按照各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人数拨付资金,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学生食堂的每天为学生提供营养中餐,无食堂的学校为学生提供牛奶,每年不足200天的通过发放牛奶+面包的方式补足。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按每学期每人500元的标准拨付资金到各义务教育学校,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全体享受到这一资助政策,确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营养状况。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学生食堂的每天为学生提供营养中餐,无食堂的学校为学生提供牛奶面包,每年不足200天的通过发放牛奶+面包的方式补足,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全体享受到这一资助政策,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营养状况。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为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生的身体发育提供需要充足的营养,促进中小学生的身体发育,为培养体质强健的新一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打下基础。让学生和家长享受到国家对农村中小学生的关心,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对办学条件满意率达95%,切实改善农村中小学生营养健康状况。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项目
一、项目名称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为进一步落实《昆明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昆教民【2015】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不断扩大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设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22015120777J
地址:昆明晋宁昆阳街道办永乐大街云磷集团综合办公楼七楼
联系电话:0871-67896070
法人代表:杨秉亮
经费来源:市级承担60%,区级承担40%。
四、项目基本概况
晋宁区教育体育局认真研究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 2021 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昆教体办发〔2022〕6号文件、《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关于印发<昆明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教体规〔2021〕1号,认真分析当年的实际情况,按目的,标准,评选条件评选并测算出了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经费,将评选出的名单上报上级部门,按照各级承担比例预算区级资金,各级资金到位时,按标准下拨到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五、项目实施内容
晋宁区教育体育局按评审标准,联合财政部门、发改部门组织评审出普惠性幼儿园名单,将材料报市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批准后按批文人数安排市级资金,区教育体育局将市级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拨到教育局专款户,核查各校学生人数后将资金下拨到各普惠性幼儿园。教育局每学期开学前检查各幼儿园是否将资金入账,是否按照资金要求使用资金。
六、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关于印发<昆明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教体规〔2021〕1号)文件精神,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各普惠性幼儿的等级、人数进行补助。按一级园1500元/人.年,二级园1200元/人.年,三级园800元/人.年的标准对普惠性幼儿园进行补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各级承担比例为:市级承担60%,区级承担40%。2022年区级预算安排资金为345.552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对2021年认定为昆明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各幼儿的等级、人数进行补助。按按一级园1500元/人.年,二级园1200元/人.年,三级园800元/人.年的标准对普惠性幼儿园进行补助。各普惠性民办幼儿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维修改造幼儿园、玩教具购置、弥补办公经费、购买教师社会保险等支出。
八、项目实施成效
充分调动民办学前教育办学积极性,引导民办幼儿园扩大办学规模,显著改善办学条件和办学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民办幼儿园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就学困难,让群众享受优质民办教育。2022年不断改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条件,提高幼儿的入园率,人民群众对民办教育满意度显著提高,学生就学满意率达90%。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农村税费改革转迁支付用于教育资金项目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农村税费改革转迁支付用于教育资金项目
二、立项依据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迁支付教育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云政发[2010]171号)第一条规定,“自2010年起,各区(市、区)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迁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比例不得低于50%”。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22015120777J
地址:昆明晋宁昆阳街道办永乐大街云磷集团综合办公楼七楼
联系电话:0871-67896070
法人代表:杨秉亮
经费来源:全额财政拨款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云政发[2010]17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迁支付教育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规定,“自2010年起,各区(市、区)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迁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比例不得低于50%”。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为一般公共预算,2022年预算批复数为560.5元,其中:区级560.5万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为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力度,保证教育投入增长高于地方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保证农村税费改革后教育投入不减少,每年对县区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必须有50%投入教育统筹使用。结合营养改善计划,我区主要将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发放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外聘的工人工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为一般公共预算,2022年共投入560.5元,其中:区级560.5万元,预计春季学期拨付学校560.5万元。
六、资金安排情况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为一般公共预算,2022年共投入560.5元,其中:区级560.5万元,预计拨付学校560.5万元。(2022年区财政安排农村税费改革转迁支付用于教育资金560.5万元,计划于2022年春季学期安排用于全区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食堂外聘人员及保安人员工资补助。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为确保项目资金完成分月计划目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我局将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中关于“3月31日、4月30日、5月31日、6月30日、7月31日、8月31日、9月30日、10月31日、11月30日”预算累计支出进度分别不低于“20%、35%、50%、60%、65%、75%、80%、90%、95%”的要求,尽快将教育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使用到位。
八、项目实施成效
及时足额支付中小学食堂炊事人员工资,使学校聘用人食堂炊事员进得来,留得住,安心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学校创建和平稳定、卫生整洁的用餐环境,保证教学秩序,保证学生吃饱吃了,助力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区级教育费附加项目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区级教育费附加项目资金项目
二、立项依据
根据云政发[2010]17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各级每年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必须全额投入教育使用。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22015120777J
地址:昆明晋宁昆阳街道办永乐大街云磷集团综合办公楼七楼
联系电话:0871-67896070
法人代表:杨秉亮
经费来源:全额财政拨款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云政发[2010]17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各级每年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必须全额投入教育使用。2022年区级教育费附加预算1894.32万元,实际到位1894.32万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2022年区级教育费附加预算批复1894.32万元。2022年教育费附加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各级各类学校保安人员、食堂炊管人员、宿管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偿还晋宁一中融资租金,以及各级各类学校的基本建设经费,师训经费、薄弱学校的办公经费补助的投入,不断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环境,开展高效培训提升全区教师素养,改善教学环境等。
六、资金安排情况
区级教育费附加为一般公共预算,2022年预算批复1894.32万元,其中:区级1894.32万元,计划使用在教育项目上1894.32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为确保项目资金完成分月计划目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我局将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中关于“3月31日、4月30日、5月31日、6月30日、7月31日、8月31日、9月30日、10月31日、11月30日”预算累计支出进度分别不低于“20%、35%、50%、60%、65%、75%、80%、90%、95%”的要求,尽快将教育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使用到位。
八、项目实施成效
教育费附加100%用于教育事业支出,及时支付融资回租款和工程欠款,不发生债务纠纷,及时支付教育体育系统保安人员、食堂炊管人员、学校后勤临时人员的工资,确保学校后勤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社会稳定,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助力晋宁教育可持续发展。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与昆一中合作办学经费项目
一、项目名称
与昆一中合作办学经费
二、立项依据
1.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建设教育强市和加快民办教育发展两个文件通知》精神,在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和资金的前提下,自2019年9月通过与昆一中合作办学,四年内努力把昆明市第一中学晋宁学校晋升为一级二等高完中学校,办成昆明市名校。
2.昆办发〔2018〕25号《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教育质量跨越提升的行动计划的通知》。
3.昆办发[2017]24号《关于印发昆明市实施名校名师名长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4.《晋宁区人民政府与昆明市第一中学合作办学框架协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22015120777J
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永乐大街云磷集团综合办公楼七楼
联系电话:0871-67896070
法人代表:杨秉亮
经费来源:全额财政拨款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建设教育强市和加快民办教育发展两个文件通知》精神,在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和资金的前提下,通过与昆一中合作办学,由昆一中负责输出学校品牌和教学理念、管理模式、推荐校长人选,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选派昆一中优秀教师到晋宁学校任教,通过共同努力四年内把昆明市第一中学晋宁学校晋升为一级二等高完中学校,办成昆明市名校。四年内晋升为一级一等高完中学校,办成云南省名校,并积极创建成现代化、创新型、质量优的一流名校。自昆明市第一中学晋宁区学校招生之日起,由我区人民政府每年向昆明市第一中学支付400万元合作办学经费,其中100万元由昆明市第一中学使用,另外300万元由昆明市第一中学返给昆明市第一中学晋宁学校用于教职工奖励性绩效等。
五、项目实施内容
自2019年9月由晋宁区人民政府与昆明市第一中学签订合作办学框架协议起,双方各自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合作办学,成立昆明市第一中学晋宁区学校,自新学校招生之日起,由我区人民政府每年向昆明市第一中学支付400万元合作办学经费,其中100万元由昆明市第一中学使用,另外300万元由昆明市第一中学返给昆明市第一中学晋宁学校用于教职工奖励性绩效等。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晋宁区教育体育局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以及《晋宁区人民政府与昆明市第一中学合作办学框架协议》,按与昆一中办学经费作年初预算项目, 预算合作办学经费400万元,预算批复资金400万元。预算的项目资金到位后,按照项目资金的支付流程,每年10月份前将400万元合作办学经费支付给昆明市第一中学。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晋宁区人民政府与昆明市第一中学合作办学框架协议》,开展合作办学事宜。每年按照协议约定的事项及时限一次性足额支付项目资金400万元给昆明市第一中学。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有效确保了师资力量的配备,通过与名校合作办学,不断改进学校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与昆一中合作办学的模式,合作双方共同努力,四年内把昆明市第一中学晋宁学校晋升为一级二等高完中学校,办成昆明市名校。四年内晋升为一级一等高完中学校,办成云南省名校,并积极创建成现代化、创新型、质量优的一流名校。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校园后勤服务临时人员工资及社保费专项资金项目
一、 项目名称
校园后勤服务临时人员工资及社保费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根据云教发【2020】42号《云南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通知》《昆明市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三防”建设实施意见》等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校园安全和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需要配备校园保安、食堂从业人员等后勤临时人员以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22015120777J
地址:昆明晋宁昆阳街道办永乐大街云磷集团综合办公楼七楼
联系电话:0871-67896070
法人代表:杨秉亮
经费来源:全额财政拨款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校园安全和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需要配备校园保安、食堂从业人员等后勤临时人员。结合上年校园后勤服务临时人员实际用人情况,预算下年各类后勤服务临时人员工资及社保费共900万元,以保障各级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云教发【2020】42号,《云南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通知》等上级相关文件精神,配齐配足学校后勤人员,按时足额支付临时人员工资和社报废,使临时人员安心工作,以保障各级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
六、资金安排情况
结合上年校园后勤服务临时人员实际用人情况,预算下年各类后勤服务临时人员工资及社保费共900万元,按月及时支付校园后勤服务人员工资和社保。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为保障校园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云教发【2020】42号,《云南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通知》《昆明市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三防”建设实施意见》等上级相关文件精神配齐配足学校安保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及其他临时人员,根据学校考核情况按时支付学校临时人员工资和社保,保障临时人员的合法权益,从而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项目实施成效
校园后勤服务临时人员工资及社保费专项资金项目的有效实施,使临时人员安心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后勤工作的正常开展,以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城乡
统筹实验示范区中小学交通补贴项目
一、项目名称
城乡统筹实验示范区中小学交通补贴
二、立项依据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落实晋宁城乡统筹实验示范区安江、古城两村群众就读中小学子女交通补助的批复》(晋政复〔2017〕361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22015120777J
地址:昆明晋宁昆阳街道办永乐大街云磷集团综合办公楼七楼
联系电话:0871-67896070
法人代表:杨秉亮
经费来源:区财政承担100%资金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落实晋宁城乡统筹实验示范区安江、古城两村群众就读中小学子女交通补助的批复》(晋政复〔2017〕36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安江、古城村委会群众搬迁工作,区财政给予安江、古城村委会群众子女就读中小学交通补贴,小学2000元/人.学年,初中2000元/人.学年。资金来源由晋宁区财政全额承担。
五、项目实施内容
2021年为安江、古城村委会就读的中小学生,按照(晋政复〔2017〕361号)《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落实晋宁城乡统筹实验示范区安江、古城两村群众就读中小学子女交通补助的批复》的标准发放交通补助。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我局根据预计小学2000元/人.学年,初中1000元/人.学年的交通补贴标准进行预算,小学阶段预计有419名,需求资金83.8万元;初中阶段预计有137名,需求资金为13.7万元。2022年预算批复资金97.5万元。2022年经晋宁古滇管委会统筹安排安江、古城村委会排查符合资助的中小学生,由教育体育局核实每位学生的学籍,确定符合资助的中小学生初步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学生名册确定所需资助资金。
七、项目实施计划
经晋宁古滇管委会统筹安排安江、古城村委会排查符合资助的中小学生,由教育体育局核实每位学生的学籍,确定符合资助的中小学生初步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学生名册确定所需资助资金。由我局直接通过银行卡转账的方式转到各学生家长的银行卡,确保资助资金安全。
八、项目实施成效
降低安江、古城村委会过渡安置点的学生交通支出成本,让安江、古城村委会过渡安置点的小学生都能完成义务教育,为提高全民族受教育水平夯实基础,减轻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减少教育成本,为社会培养优秀人才。
监督索引号53012200136000111
晋宁教育体育局2022年预算公开(系统)20220216042504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