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监督索引号53012200500010000
昆明市晋宁区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
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15日在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书面报告《昆明市晋宁区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狠抓预算收支管理,扎实兜牢“三保”底线。
(一)一般公共预算(详见附表一、附表二)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2,75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112,700万元的100.05%,比上年的140,636万元减收27,880万元,减少19.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4,354万元,同比减收23,024万元,减少19.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3.7%;非税收入完成18,402万元,同比减收4,856万元,减少20.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6.3%。加上级补助、调入资金等236,581万元,收入合计349,33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6,15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280,000万元的98.6%,比上年的327,443万元减支51,285万元,减少15.7%。加债务还本支出、上解支出等73,179万元,支出合计349,337万元。收支平衡。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受大规模留抵退税因素和退还云南环球世纪会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税收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滑,相应压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详见附表三、附表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8,254万元,比上年的81,190万元减收52,936万元,减少65.2%。加上级补助、上年结转等114,988万元,总收入143,24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0,065万元,比上年的162,775万元减支72,710万元,减少44.7%。加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等53,177万元,总支出143,242万元。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土地成交量下降,土地出让收入减少,相应减少土地成本等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详见附表五)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991万元,比上年的6,577万元减收1,586万元。加上级补助等17万元,收入合计5,008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7万元,比上年的3万元增支24万元。加调出资金4,981万元,总支出5,008万元。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区属国有企业实际上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来安排支出。
(四)其他报告事项
1.地方政府债务情况。政府债务年末余额710,13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92,25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17,876万元。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法定限额内。(详见附表十三、附表十四)
2.预备费使用情况。预备费支出1,318万元,安排拨付执勤民兵返回隔离期间履职经费,抗旱应急救灾备用金,新冠核酸实验室改造经费,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物资采购所需经费。
以上各项财政收支数据为快报数,待市财政局批复我区2022年财政总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2年财政工作回顾
2022年,财税部门严格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区委全会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做好生态保护为前提,加快发展为第一要务,立足本职工作,做足产业转型升级的资金保障,为加快晋宁区建设“国际康养旅游示范区,健康旅游目的地”做出财政贡献。
(一)稳抓经济建设,助推晋宁发展转型
一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留抵退税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取消、免征、降标、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金额435万元。建立落实留抵退税政策会商机制,强化留抵退税的财政资金保障,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量压减一般性和非刚性非急需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优化支出结构。将预算单位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全部纳入收支专户管理,将部门预算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缴入国库统筹使用,切实将财政存量资金盘活、用好。
二是巩固惠企利民政策。继续对直达资金实行预算单独下达、指标单独标识、库款单独调拨,做到资金全过程可追溯。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建立全方位、常态化的监控体系,重点对预算分解下达、资金支付和惠企利民补助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以及资金直达到位。
三是积极培植财源税源。深入开展“当好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活动,主动上联上跑,邀请上级部门到晋指导,争取上级政策及资金。牢固树立“围绕项目抓财源,围绕财源抓经济”的思想观念,加强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分析研判,加大财源建设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税收收入征管。不折不扣落实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加快引进优质税源企业,强化财源税源涵养培育,加大对花卉、磷矿等重点产业的扶持力度,主动服务,深入调研,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壮大支柱产业。
四是金融加力助企纾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相继推出“经营快贷”“e抵快贷”“云税贷”“抵押快贷”“政采e贷”等适合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加大贷款力度,有效缓解企业经营所面临的资金困难,切实发挥金融企业在支持地方企业、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五是规范优化政府采购。充分发挥财政职能,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实行采购意向公开、全流程电子化,规范和约束政府采购行为。实行政府采购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减少中间环节,将政府采购监管信息系统与国库支付系统对接,实现资金到供应商直接支付。出台惠企各项政策,维护市场主体在政府采购准入和退出、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资源要素方面的权利,为晋宁区打造优质营商环境贡献财政力量。
(二)紧守安全底线,筑牢财政安全基石
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2022年预算编制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算以及绩效目标申报。实行“三保”清单式管理,对纳入中央和省“三保”政策支出汇编范围内的项目足额纳入预算,应保尽保。严格按照系统内“三保”预算科目编制预算,所有“三保”支出按照规范的名称、核算内容、分类科目编入预算系统,中央、省、市关于民生项目的配套补助资金一并编入年初预算,“三保”支出需求得到足额保障,稳住民生“基本盘”。2022年中央、省“三保”支出完成149,4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4.1%。
二是全面强化监督“防线”。深入贯彻《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严肃财经纪律,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加强库款运行动态监测,提高库款保障水平。落实“三重一大”要求,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提高运行效率。主动接受人大法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按时按质办结人大代表建议23件、政协提案9件。
三是全力守好债务“红线”。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大对新增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前置审核力度,编制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措施和到期债务偿还计划,逐项落实偿还来源,确保到期债务偿还和年度风险化解任务目标落实,守住不发生区域性财政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夯实资金保障,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积极主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形成横向互动、工作合力的协同推进机制,统筹投入7,836万元,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培育和壮大地区特色农业产业,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壮大村集体经济,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做好资金保障。
二是助推沿滇产业转型。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安排17,473万元,实施滇池环湖路临湖一侧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推进滇池沿岸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投入5,730万元,实施滇池沿岸美丽村庄试点示范项目。为晋宁区滇池沿岸产业转型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健全完善社保体系。精准投入、保障重点,兑付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资金10,753万元。统筹安排3,495万元,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安排就业补助资金1,150万元,扎实推进就业创业,提供有效就业岗位2542个。全面落实城乡居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等各项政策,切实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四是助力发展优质教育。统筹安排教育支出57,783万元,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教师工资按时发放,全面助力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完成晋宁区第二中学搬迁新建项目,彻底解决三年来过渡性板房作为学生宿舍使用的安全隐患问题。完成区幼儿园新建项目,为缓解晋宁公办幼儿园占比不足问题迈出关键一步。
五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统筹安排公共安全支出16,904万元,足额保障公安、法检、司法等政法部门人员、运转、保障经费及专项行动经费,为全区依法治区、扫黑除恶、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六是落实医疗卫生保障。统筹安排疫情防控经费5,113万元,保障疫苗免费接种、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安排1,690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力度。安排2,378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持续深化医疗改革,有序推进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四)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积极整治财经秩序。结合晋宁区实际,研究制定《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组织开展全区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对现有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梳理,针对暴露出的问题,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查缺补漏,切实推动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印发《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晋财〔2022〕5号)文件,规范绩效指标体系建设,提出2022年绩效重点工作及相关要求,继续强化绩效管理理念,严格落实项目绩效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加强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深入推进、做实绩效评价,建立和完善综合绩效评价机制,硬化预算执行约束,通过全面有效的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分配和使用效益。
三是健全完善国资监管。制定印发《昆明市晋宁区区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管理办法》,修订完善《昆明市晋宁区国有企业负责人综合业绩考核办法》,督促指导区国资公司完成《区国资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国企领导、人员编制、员工招聘等制度建设,规范企业人事管理。修订完善《晋宁区区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晋宁区区属企业融资审批管理办法》,规范区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行为,提高投融资审批水平,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基础上推进商业化、市场化转型,更加注重市场化投融资模式创新。
四是加强资金拨付管理。依托动态监控系统,加强数据统计和信息分析,动态反映国库集中支付问题。理顺和优化直接支付工作流程,严格管理制度,在保障资金安全、符合直接支付的前提下及时审核发送代理银行支付,并及时与人民银行、代理银行进行资金清算,确保资金支付高效。
三、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一)202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重点领域支出保障,继续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确保有限财力真正用到关键处。
(二)2023年预算编制的编制原则
一是支出需求与财力保障相适应。严格细化预算编制流程,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打破预算盘子固化格局,压紧压实预算项目安排,突出优先保障地位,确保不留“硬缺口”。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
二是总量控制与优化结构相结合。坚持量入为出,健全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合理安排支出规模。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推进综合预算管理,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范畴,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继续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三是预算安排与绩效管理相衔接。规范预算管理,推进单位预算公开,增强财政资金分配透明度。健全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完善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全面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结果应用各环节,凸显财政资金绩效,确保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四是统筹资源与发挥效益相促进。加强经济政策及其他政策协调配合,增强全局性、前瞻性,强化部门主体责任,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2023年全区财政收支预算(详见附表六至附表十二)
1.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26,200万元,比上年的112,756万元增收13,444万元,增长12%。加上级补助、调入资金等215,704万元,收入合计341,90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86,985万元,比上年的276,158万元增支10,827万元,增长4%。其中:区本级安排支出预算194,685万元、乡级安排支出预算32,672万元、工业园区管委会安排支出预算1,628万元、上级专项资金支出预算58,000万元。加债务还本支出、上解支出等54,919万元,支出合计341,904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233,725万元,比上年的28,254万元增收205,471万元。加上级补助、上年结转等17,972万元,收入合计251,697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162,202万元,比上年的90,065万元增支72,137万元。加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等89,495万元,支出合计251,697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2,837万元,比上年的4,991万元减收2,154万元。加上年结转7万元,收入合计2,844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7万元,比上年的27万元减支20万元。加调出资金2,837万元,支出合计2,844万元。收支平衡。
4.其他报告事项。中央、省标准“三保”支出预算172,609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19,578万元、保运转支出10,994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42,037万元。(详见附表十五)
(四)2023年预算编制的政策变动及特点
一是严格规范预算定额管理。根据《昆明市晋宁区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开展村级“几大员”岗位整合的工作方案》(晋组通〔2022〕56号)有关要求,将原村社区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监委会主任、村两委办公室主任,按村级岗位统筹整合为正职岗、副职岗、委员岗、后备岗,基本报酬分别纳入预算定额管理,确保“三保”支出预算应保尽保。
二是严格规范“三公”经费管理。根据《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和省、市出台关于禁止无预算、超预算以及在其他科目列支“三公”经费等一系列文件,结合晋宁区实际,按照上级财政部门“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管理要求,相应压减全区公务接待费,提高晋宁区2023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标准,保障单位公务出行正常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管理。
三是严格规范聘用人员管理。依据昆明市晋宁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核定的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额度,将单位外聘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统一录入财政一体化系统进行实名制管理,通过对编外人员实行预算管理,实现全区编外人员队伍不断整合优化与规范管理,有效控制财政支出成本。
四、2023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所带来的影响,以及区域经济发展面临需求紧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等带来的多重压力,财税部门坚持一以贯之的凸显政治属性,牢固树立“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理念,全面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要求,确保各项中心工作、重大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坚持稳中有进,进一步挖潜谋增,多措并举助力财源建设
一是坚持加大经济建设力度。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动沿滇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绿色生态和谐发展。加快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楼宇经济恢复,引进、培育和壮大总部企业,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增强城市资源整合力和辐射带动力,确保经济平稳运行。
二是坚持加大税收征收力度。密切关注和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结合全区经济发展状况,及时进行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企业清查,加大清缴欠税、零散税收的征管力度,凡晋宁区的政府性投资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项目、专债资金项目所涉及地方税收,一律缴入区级,尽一切可能挖掘税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力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
三是坚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强全区各部门联动,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及资源支持。加快推动政府资产盘活进度,对在执行中因情况发生变化而无法执行的项目,及时收回并重新安排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二)坚持艰苦奋斗,进一步压紧提效,兜实兜牢“三保”底线
一是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落实过“紧日子”思想,聚焦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把“三保”放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健全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加快推动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提升绩效目标质量,加强评价结果运用,严把预算支出关口,进一步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坚决削减低效无效支出,优化预算支出结构,确保基本民生、工资政策保障落实到位,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二是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聚焦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积极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持续加强内控建设,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预算执行日常动态监控,推进“以控促管”,规范各类常态性购买服务支出,明确范围和标准。
(三)坚持人民至上,进一步聚焦重点,惠民生助企业促发展
一是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聚焦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控预算调整,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加大生态环保、基本民生、区域协调等重点领域的投入,支持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更直接有效的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
二是持续完善税费优惠政策。聚焦持续助企纾困,全力配合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不断增强政策精准性和针对性,优化财政服务举措,多渠道筹集资金,落实奖补政策,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帮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恢复发展。
三是持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聚焦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积极筹措资金,强化就业政策,健全乡村振兴财政投入体系,加快教育公平发展与质量提升,落实产业建设、安全生产、防汛防灾等重点工作保障。着眼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守正创新,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振市场信心,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与撬动作用,有效带动扩大投资和促进消费。
(四)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研判化解,筑牢财政风险“防火墙”
一是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强化财政收支分析研判,把握组织收入的力度和节奏,及时分析预测经济发展形势,合理安排预算,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加强“三保”运行监测,开展地方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动态分析财力及库款保障情况,及时化解“三保”支付风险。
二是严格落实化债目标任务。根据年度化债目标责任书,加强跟办督办,督促各部门切实履行化债主体责任,通过再融资及预算安排资金等方式,完成到期债务的化解,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财政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是健全强化风险研判机制。加强风险研判和债务统计监测,全过程动态监控政府债务、隐性债务变动情况。健全分级应急处置机制,强化预警督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各位代表,迎难而进,方显坚韧。2023年晋宁区财税部门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区人大、区政协监督,围绕晋宁区各项中心工作,埋头苦干打基础,真抓实干促转型,以坚实的财税基底作为晋宁经济重回正轨、快步前进的强大动力,为晋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预备费:是指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它难以预见的开支。
5.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是指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务,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债务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6.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是指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务,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融资,债务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7.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以一级政府财政预算(包括收入和支出)为对象,以政府财政预算在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总体产出和结果为内容,以促进政府透明、责任、高效履职为目的所开展的绩效管理活动。
8.积极的财政政策:是指通过扩大财政支出,使财政政策在启动经济增长、优化经济结构中发挥更直接、更有效的作用。
9.“三保”支出:是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机构运转支出。
10.“三公”经费:是指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
11.直达资金:是指新增财政资金通过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等方式,第一时间全部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
监督索引号5301220050001011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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