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工业和科学技术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 2021年度规上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引导资金后补助的通知
区属各相关企业:
为鼓励辖区规上企业加大研发资金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昆明市引导企业加大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放管服”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昆明市晋宁区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放管服”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现就组织申报晋宁区2021年度规上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引导资金后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系统”报送2021年“107-1”和“107-2”相关表单,并经国家统计局核定的规上企业。
二、 申报支撑范围
以企业在开展研发活动所实施的研发项目中,专项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研发的经费支出的总和,并扣除政府投入部分。
三、 申报程序
通过企业提交2021年研发经费投入相关材料,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材料审核并出具2021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审核意见,作为确定各企业2021年度省市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经费的重要依据
四、 企业需提交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晋宁区2021年度规模以上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引导资金后补助申请表、企业研发项目申报表、晋宁区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引导资金绩效表(详见附件1-3);
(三)对应107-1表的2021年度研发项目相关资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立项、验收、成果);
(四)研发费用明细账(财务软件中直接导出打印);
(五) 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果没有审计报告的请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六) 2021年度向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的107-1和107-2两张表(必须是申报完成后国家统计局审核后打印的表);
(七) 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全套,包括申报表填报表单)。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按顺序胶装成册、编制目录并按文件要求进行签章。
五、 材料提交时间
截至2023年3月3日下午17:00
六、 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1. 材料报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690号金鼎科技园4号平台B座五楼;
2. 联系人:冯大川 13608866492;赵晓璞 18468046424
附件1:晋宁区2021年度规模以上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引导资金后补助申请表
附件4:昆明市晋宁区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放管服”工作的通知
昆明市晋宁区工业和科学技术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