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公安首张反诈“处罚单”
发布时间:2023-02-17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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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5日,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古滇文化名城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六街派出所缜密侦查,快速侦办,对两名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人员刘某某和于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并罚款的处罚。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晋宁公安开出的首张反诈“处罚单”。
刘某某、于某某两人于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先后分别办理14张及13张电话卡,以盈利为目的,以每张卡30元出售给他人使用,从中非法获利420元及360元,后刘某某所出售电话卡被诈骗分子用于拨打电话实施电信诈骗。2月14日,古滇派出所将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嫌疑人两人传唤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刘某某为电信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行为及于某某有偿提供电话卡从中非法获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刘某某、于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