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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302-667167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2-14 09:56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文号: 关键字: 法治,建设,报告,晋宁,统计局

昆明市晋宁区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4 09:56 浏览次数: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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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昆明市晋宁区统计局(以下简称区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依法治统,为推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建立健全统计管理制度,夯实统计工作法治基础

区统计局在制定并印发《昆明市晋宁区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晋统通〔2020〕4号)、《昆明市晋宁区统计系统数据质量责任制度(试行)》(晋统通〔2020〕5号)等系列制度文件的基础上,2022年制定并印发《昆明市晋宁区统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统计查询书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晋统通〔2022〕2号)、《昆明市晋宁区统计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表》和《晋宁区统计局容错纠错柔性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晋统通〔2022〕8号)、《昆明市晋宁区2022年度统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晋统通〔2022〕10号),形成了一套适应新发展形势的完整统计管理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统计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 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审查、清理工作

1. 2022年,我局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均认真对照相关要求做好执法监督和公平竞争等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并充分征求法律顾问的建议。截至目前,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发生。

2.2022年,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晋政办笺〔2022〕11号),全区8个乡镇(街道)、23个相关部门进行了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反馈给区统计局。经清理8个乡镇(街道)、23个相关部门在制定文件和工作措施时,没有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协调单位的情况发生,也没有要求下级机构或调查对象按照指定数值填报数据,统计机构和人员也无随意调用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数据作为各项评比表彰和资格认定依据等的情况发生。

三、 深入学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法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晋宁落地生根

1.持续推动《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学习贯彻。2022年5月,《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通知》,区委常委会第37次会议、区政府常务会第一次会议、区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进行了专题学习,全区8个乡镇(街道),23个部门进行了学习贯彻,并将学习情况进行了反馈给区统计局。

2.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每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必学内容之一,全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16次。

3. 积极配合国家、省和市进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的调研和论证工作;2022年4月,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到晋宁区开展统计督察整改完成情况、《监督意见》贯彻落实情况、2021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违法案件查办情况、基层统计机构履行数据质量核查情况、意见建议征询情况等工作进行了的调研。

四、 做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并认真组织落实市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各项工作,结合《法治晋宁建设规划(2021-2025年)》《昆明市晋宁区法治社会建设纲要(2021-2025年)》《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工作部署,制定了昆明市晋宁区统计局贯彻落实《昆明市晋宁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实施方案、《昆明市晋宁区统计局法治建设工作规划(2021-2025)》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昆明市晋宁区统计局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以落实责任,强化分工,确保统计法治化建设进程不断推进。

2. 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统意识。把统计法律法规、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校)教学内容。2022年,晋宁区统计局主动向省、市统计部门汇报,邀请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领导在晋宁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及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提升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能力专题研讨班”上,为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共计200余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3. 针对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从业人员开展统计法治培训教育活动,2022年各专业结合年定报业务培训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54期(次),参训人数达1336人次。

4. 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契机,通过各种宣传媒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周”和统计普法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折页等宣传资料6000余份。

五、 加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力度,树立依法统计意识

1. 制定并印发了《昆明市晋宁区统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晋统发〔2020〕6号),明确了“三项制度”的任务措施,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统工作向纵深开展。

2. 制定并印发了《昆明市晋宁区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晋统通〔2020〕9号),建立了统计违法举报制度,并在晋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昆明市晋宁区统计违法行为举报监督电话、信函举报地址、举报电子邮箱,认真受理核实群众举报。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举报。

3. 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围绕“四个必查”“三个一批”工作要求,组织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146家投资项目入退库专项核查和“四上”调查单位开展入退库自查,有效促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同时,加强统计执法检查。2022年对38家“四上”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中,除4户企业差错率在3%以内,其余34户企业差错率均为0,统计数据质量得到大幅提升,没有发现需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行为。

4. 严格执行统计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区统计局严格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将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结果全部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平台,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制定完善规范统计执法各项制度,认真组织参与案卷评查。2021年,晋宁区3个统计违法案件案卷报市统计局参案卷评查,对评查中存在的问题,已立行立改,并按案件档案管理的要求,装订归档完毕。

6. 严格依法办理统计行政诉讼、调解,2022年晋宁区统计局无行政诉讼、调解情况。

7. 持之以恒抓好统计督察整改。对照《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督促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全力以赴抓好整改清单的落实,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整改并形成长效机制,整改成果得到了巩固和提升。

8. 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配合区委组织部,在开展干部考察考核过程中,就相关人选是否违规干预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插手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是否存在统计数据造假等问题进行深入了解,2022年区委组织部向区统计局对19人进行3次函询。

六、 加强统计法治基础建设

1. 制定了《昆明市晋宁区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宣传计划》,并采取蹲点服务、调研、培训等形式多样的方式,将法治宣传融入统计业务工作。

2. 认真组织参与统计执法证资格培训考试工作,严格按规定对统计执法证件进行管理;今年,晋宁区统计局组织2名公务员参加持有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证报名考试工作,报考人员均符合报考条件和资格,目前已通过省统审核,同意参加考试。

3. 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统计法治管理机制,保障法治工作必要的人员、办公设备和条件;区统计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人员9人,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3台、录音笔记2支。

4. 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不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一窗式”受理、“规范化”公布。目前,我单位承接省政务服务平台指派事项3项为行政奖励事项,分别为:对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的个人给予奖励、对农业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的个人给予奖励、对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目前3个事项进驻率为100%,承诺办结时限压缩率94%,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100%,最多跑一次跑动次数占比为0,2022年3个事项无申报办件。

七、 统计法治工作取得的成效

1. 本年度统计法治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和进展

近年来,经过不断加大统计法治宣传、统计业务培训和执法监督检查、日常数据核查的工作力度,2022年,晋宁区统计局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和日常开展数据核查时,没有发现统计违法行为。

2. 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和质量

为确保数据质量,2020年以来,先后出台了《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办公室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昆明市晋宁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办通〔2020〕29号)、《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昆明市关于做好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发〔2022〕4号)等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系列文件,夯实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从源头数据上提高了数据的真实性。

八、 存在问题

1. 专业法律人才欠缺。目前我局在编干部无法律专业人才,疲于应对新形势下的案件审查和法规服务工作,只能依赖法律顾问应对当前局面,对推行依法治国方略缺乏专业知识保障。

2. 宣传方式较为单一。统计法治宣传对象仅限于乡镇(街道)、区级各相关部门、企业服务对象等,对社会各界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范围还有待扩宽。

3. 执法监管力量不足。近年来,随着统计日常监管和各类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加之社会对统计数据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因我局持国家统计局认定的统计执法证较少,执法检查开展难的问题凸显。

九、 下步工作计划

1. 深化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扎实开展党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丰富学法内容,提高学法效果。

2. 加强执法人员上岗、在岗培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并积极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种行政执法培训班,增强持续学习的能力,严格规范执法,保障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不断适应执法实践需求,持续提升执法水平。

3. 继续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局党组的中心工作,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月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局职工和群众对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的参与率、知晓率。

               昆明市晋宁区统计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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