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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302-666746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2-13 14:41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文号: 关键字: 晋宁,水务局,法治,政府

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3 14:41 浏览次数: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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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扎实部署、细化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局法规科科长和执法大队大队长兼任,具体负责开展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等各项举措实施,形成了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部门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抓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制定印发《关于印发<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晋水通〔2022〕19号)《关于印发<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法治水务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晋水通〔2022〕20号),切实将晋宁区“一规划一纲要一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2022年党组带头学法8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通过集体学习持续提高领导干部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能力,不断提升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强化理论武装,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四是依托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局务会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建设相关主题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发挥作用。

二、 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法制化营商环境

(一)完成全局行政审批工作以及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完成对在办事项催办、督办,并对行政审批全过程开展监督工作。截至目前,水务窗口共办件124件(其中:行政许可48件,其它件76件),做到即办件即到即办,承诺件全部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办结率为100%,回复办理建设性意见105件,办理矿业权联勘联审10件。

(二)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提高政务服务全程网办事项比例的工作方案》要求,积极推进涉及我局行政许可和“一网通办”工作,按照政务服务“五级十二同”要求,完成行政许可10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梳理及办事程序和资料精减工作,截止目前,实现全程网办深度事项13项,全程网办比率92.9%。

(三)为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按照市、区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晋宁区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统筹制定2022年度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和《昆明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认真对照《晋宁区水务局市场监管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1年版)》,制定了《2022年度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本部门及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对清单和计划进行公示。依据抽查计划,2022年制订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7条,涉及抽查事项16项。其中本部门抽查计划3条,覆盖事项10项;区级部门联合抽查计划4条,覆盖抽查事项6项。截止目前,已完成全部的抽查计划,并对抽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上进行公示。

(四)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和“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对照省、市级部门推送到的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的监管事项清单,完善我局的监管事项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并将监管事项清单及检查实施清单,按照工作实际细化推送到了实施该监管检查事项的科室单位,截止目前,完成行政检查68次、行政处罚18次及26条动态信息采集工作,监管事项覆盖率达83.3%。并将结果录入了系统平台,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初步实现了审批、监管联动,强化了事中、事后的监管。

三、 不断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守住行政权力的法律底线

(一)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

我局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晋宁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对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的监督检查。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将“三重一大”制度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水务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为规范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促进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内部管理规定》,修订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行政议事规则》等制度,明确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基本要求、内容范围、程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开展工作,2022年共召开党组会议28次,集体研究讨论重大事项200个。

(二)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2022年5月23日与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法律顾问主要负责起草、审议、修改我局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工作制度,对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或对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对我局干部职工进行相关的法制知识宣传、讲授法律实物知识或法律培训,并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服务。应我局要求参与磋商、谈判并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要的各类法律文件,对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为规范合同管理,有效维护本局合法权益,防范合同风险和减少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我局38个合同、协议进行了修改、审查;参与我局决策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3次;参与我局重大案件法制审核4件。

(三)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和“三统一”制度

我局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确实落实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对不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修改的条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进行修改;对于认定为需要废止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提出废止理由和依据。经清理,我局12个规范性文件中8个继续有效,3个已获区政府公告废止,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已以晋宁区人民政府公告形式公布在门户网站上。

四、 切实改进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晋宁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我局在召开晋宁区水务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审查会议决定行政处罚内容前由政策法规科依法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政策法规科依法对水务综合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2022年共对34个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其中22个重大案件召开了晋宁区水务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审查会议决定行政处罚内容。

(二)明确职责,事权划分清楚,行政监管与行政执法实现无缝对接,制定印发了《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关于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日常的行政监督管理由审批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执法大队按照职能职责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增强集体决策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牵头制定并印发了《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行政审批和项目建设意见会商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审批,确保依法行政和行政行为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为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政执法工作机制。一是印发了《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行政执法指导手册(试行)》,建立完善《巡查预警机制》、《行政监管劝勉制度》、《执法事项提示制度》、《轻微违法警示制度》、《违法行为纠错制度》和《重大案件回访制度》等六项行政指导具体机制和制度,切实提高执法水平,营造良好和谐的执法氛围;二是编制完成《昆明市晋宁区水务综合执法大队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岗位职责,工作作风纪律制度,案件合议制度,培训学习制度,车辆、快艇管理使用制度,考勤制度,巡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21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切实转变单位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构建和谐的水事秩序,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三是强化联合执法、联动巡查等机制,建立职责清晰、程序规范、运转协调、监督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多头行政执法、重复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缺位等问题,明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显著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全面实现制度管人,绩效挂钩,惩罚分明的管理机制,全力塑造一支廉洁奉公,公道正派,纪律严明执法队伍,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效能。

(四)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昆明市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衔接实施办法》,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界定案件移送范围,完善案件移送标准,明确案件移送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及时录入案件信息。每月30号前将《晋宁区两法衔接及信息共享平台工作情况季度报表》上报区检察院,同时按照省、市、区“两法衔接”的要求,2022年共将8个案件录入“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录入平台”。

五、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一)我局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重大风险评估工作,认真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维稳预警工作机制。我局大力开展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结合单位行业实际,将我局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纳入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化解。截至目前,我局未出现任何重大群体性事件,无任何进京上访事件发生,无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调处不及时的矛盾纠纷导致的重大治安问题,无重大风险事项。通过日常巡查检查和执法专项检查,努力把全区内水事矛盾纠纷调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2022年截止目前,全区未发生取用水等涉水纠纷案件,取用水秩序稳定。

六、 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按照《关于印发<昆明市晋宁区推行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已编制了《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并已公示在政府门户网站。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按照《关于开展晋宁区2022年第一批行政执法证件到期换证和新办证考试的通知》(晋司法便笺〔2022〕17号)的要求,晋宁区水务局共74人通过2022年执法证考试,92人取得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2022年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32人。

(二)案件查处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秉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办案原则,依法依规查处我区涉水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各类涉水案件18件,结案15件,正在办理3件;现场责令整改规范教育26件。

(三)联合执法工作情况。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22年,累计开展联合执法整治104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610人次,车辆142辆次、快艇137艇次,清理船只126条,清理人员407人次,挖掘机5台次。清理地笼、丝网4511张(套)、草排427个,筏子207条、轮胎(大盆)54套、清理竹竿、木桩1053根,收缴小型汽油船舷机7台、铁皮“三无船只”5条。拆除窝棚67个、拆除违法建(构)筑物10栋、简易钓鱼台31个,铲除复耕复种30余亩,清运各类垃圾近100吨。劝离钓鱼人员2619人次,销毁违法垂钓鱼竿1925根,放生垂钓野生鱼类318kg 。二是规范垂钓管理。累计派出执法人员2189人次、车辆263辆次、快艇539艇次,劝离钓鱼人员5092人次,销毁违法垂钓鱼竿3477根,清理取缔网具共3916张(套),放生垂钓野生鱼类228.3kg,发放各类禁渔宣传资料11050份。三是加大违法偷捕行为打击力度。2022年以来,在日常巡查及联合执法过程中累计向市滇管局渔政执法处移交偷捕鱼案件18件,涉及偷捕人员18 人,累计行政处罚5万元。

(四)巡查检查工作情况。

2022年,围绕滇池水体、河道、水库、坝塘、输水管道、净水厂等水利工程设施开展巡查检查1592次,出动车辆985辆次,出动快艇806艇次,出动执法人员6388人次,对涉水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及时查处。

(五)规费征收及罚没款收缴情况。

2022年,完成行政规费征收867.37万元,其中:水资源费777.5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8.30万元;罚没款21.55万元(罚没款具体包括:水务执法罚没款收缴6.03万元;滇管综合执法罚没款收缴15.52万元)。

(六)滇池一级保护区违规违建排查、整治工作。

晋宁区滇池一级保护区违规违建整改共101个点(片),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省级一二阶段验收,其中:82个点(片)通过省级职能部门总体验收。

(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我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的的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记录制度,及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将我局执法主体、受委托执法组织及执法依据等内容向社会公布,2022年公示执法决定57个。我局严格执法、文明执法,通过现场检查记录、现场检查笔录、照片、视频等方式记录执法过程。我局在召开晋宁区水务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审查会议决定行政处罚内容前由政策法规科依法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2022年共对34个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其中22个重大案件召开了晋宁区水务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审查会议决定行政处罚内容。

七、 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治水氛围

(一)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组织开展“宪法在你身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3·14重要讲话”“全面推行河长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网络答题活动,1100余名干部职工参与知识竞赛。二是在2022年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通过电子布标、电子宣传大屏、晋宁水务微信公众号、水务交流微信群、水务工作QQ群等平台,播放推送国家安全教育视频、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及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汇编;

(二)落实普法责任,推动“八五”普法落到实处

一是制定印发《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2022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实施方案》《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 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关于联合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系列活动的通知》《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2022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宣传活动方案》等活动方案,开展相关宣传活动15次。二是组织区级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执法组,围绕辖区滇池流域湿地、主要入湖河道垂钓点、沿岸村(社)集贸市场、餐馆进行“十年禁渔”宣传,累计发放“十年禁渔”各类宣传材料11050余份,粘贴《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关于在滇池流域重点水域实施禁捕的通告》22份。制作《保护滇池 守法捕钓》宣传页20000份,更换“十年禁渔”宣传栏画面88.4㎡;开展入户宣传8次,宣传村民980余人次,填写入户调查表81份。三是通过各项宣传活动累计发放环保袋4000余个、纸杯4500余个、宣传册16000余份、节水标识牌20余块、宣传画10余幅、布标10余条、展板20余块、宣传标语12余块、倡议书200余份、充电线头500个、永久性宣传幅21张。

(三)注重法治文化建设

一是我局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扎实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教育,结合水务局实际,投入资金约18万元,利用办公楼过道墙面设置宣传电子大屏幕一块和建设法治文化宣传长廊,创造性地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同时,结合工作实际,以水行政执法、节水、水保、防汛抗旱、水源地、水资源、农村饮水、滇池保护等为契机开展法治文化建设。二是组建晋宁区水务局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宣传涉水法律法规、走进联系村面对面服务群众、开展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等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团共计183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55次。

八、 工作亮点

(一)法治建设工作成效明显,荣获“云南省水利系统法治示范单位”称号

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成效,成为云南省首批、昆明市首家获得“云南省水利系统法治示范单位”的县(区)水务局。一是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水利系统法治示范单位试点创建活动的通知》,2020年我局被确定为水利系统法治示范单位试点单位,我局制定印发了《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创建全省水利系统法治示范单位试点活动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开展示范单位创建。二是按照云南省水利系统法制示范单位创建标准,我局认真梳理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整理创建活动台账资料并作了情况汇报。三是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水利系统法治示范单位验收的通知》文件安排,于2022年5月11日迎接了云南省水利厅法治示范单位试点创建验收工作,晋宁区水务局以101分的成绩通过验收。四是通过水利系统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我局不断总结法治建设工作经验,补齐短板,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履职水平,我局将再接再厉做好水利系统法治示范工作,不断争取树立全省水利系统法治建设新典范。

(二)扎实推进普法工作,荣获“水利部先进个人”称号

我局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矣艳红副局长荣获“水利部先进个人”称号。一是2016—2020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我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和水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普法主题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水利普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矣艳红副局长被水利部列为先进典型,荣获“先进个人”称号,并在全国范围内通报表扬。二是我局将不断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努力创新普法工作方式,以有效提高水利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推动水利“八五”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九、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法治建设意识还需提高,法治能力还需加强。党领导法治建设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工作思路还需要进一步拓宽。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牢抓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系统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担负深化贯彻落实的重大政治责任,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重点工作领域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水源地保护、滇池保护、水生态保护及河长制工作。

(三)按照晋宁区“一规划一纲要一方案”和《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法治水务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公正文明执法。创新法制宣传手段,强化“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履行“八五”普法责任。

(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通过日常学习、集中学习、培训、轮行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能力,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法治意识和法治建设能力、业务能力。

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

2023年2月13日

晋水字〔2023〕9号——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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