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何冰
发布时间:2023-02-10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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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何冰)
因保管不善,何冰将坐落于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七彩云南·新太阳国际养老养生产业区—滨湖香醍11幢1-20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书号为:云(2020)晋宁区不动产权第0000798号,专有建筑面积:18.21㎡, 分摊建筑面积:107.56㎡。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逾期即作废。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冰(魏晓蓉代)
2023 年 1月 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