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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302-666243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2-10 16:38
名 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何冰
文号: 关键字: 证书,声明,产权证,何冰,遗失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何冰

发布时间:2023-02-10 16:38 浏览次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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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何冰)

因保管不善,何冰将坐落于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七彩云南·新太阳国际养老养生产业区—滨湖香醍11幢1-20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书号为:云(2020)晋宁区不动产权第0000798号,专有建筑面积:18.21㎡, 分摊建筑面积:107.56㎡。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逾期即作废。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冰(魏晓蓉代)

  2023 年 1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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