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依法治税相关要求,规范税收行政行为,促进税收征管,建设法治政府,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在昆明市税务局、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指导下,积极开展依法治税工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为主要抓手,发放学习书籍,每月向支部推送学习资料,推动党员干部学思践悟、知行合一。2022年以来,开展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学习35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1次、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5次。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围绕“六稳”“六保”,努力推动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聚焦全年工作重点任务,深入落实作风革命,不断加强效能建设,以“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充分运用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和典型引路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推动2022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一是巩固和提升减税降费成效。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减税降费宣传工作,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保障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效。确保制造业等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税负有所降低,其他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对全行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实施增量留抵退税,为制造业创造更宽松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
二是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示范化、达标化”建设。坚持文明、优质、便利的服务理念,做实做细着装规范、服务用语、接待规范、服务纪律,营造良好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形象;不断强化首问责任制、领导值班制、一次性告知、延时服务等服务质效,打造优质高效的办税服务环境;全面梳理整合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等,形成统一的办税缴费业务合成标准化指引,着力解决业务办理流程不统一、报送资料不规范、办税缴费不便捷等问题,推动全区“业务一个口径、办税一个规范、服务一个标准”,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便利的税费服务体验。
三是推行精准推送平台和税企互动平台。通过对纳税人、办税人员“标签化”管理,智能匹配政策推送对象,实现向纳税人的精准推送,开展分类宣传、个性化辅导,及时推送最新税收法规政策,提高宣传辅导精度和广度。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按相关工作要求,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资源优势,为本单位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对外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和提供法律依据,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代理参加调解、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强制执行等活动;根据工作要求,适时安排讲座或法律培训,协助本单位建立科学的、规范化的法律文书运转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管理制度,通过法律顾问制度的全面推行,为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规范严谨的法律文书、实施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进行法律方面的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依法行政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党委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明确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党委对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承担主体责任,把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学习内容,2022年集中学法2次。统筹规划法治建设与税收业务工作,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是健全党委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工作规则、党委议事规则等决策机制和“三重一大”程序。聘请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重大税务行政执法事项决策一律经过合法性审核。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根据“简政放权”以及“放管服”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安排和部署,不断简化审批资料、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事项,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以及服务效率。
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税务系统统一要求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昆明市税务局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时完成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回复检察建议、及时依法执行两法衔接等日常工作。2022年未发生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违法或变更、撤销情形,未发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重大违法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三是加强协同共治形成治税合力。加强与地方党委的请示汇报,邀请区政府及区财政领导就2022年退税减税政策落实工作对晋宁区区级税收收入的影响开展实地调研。深入分析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对2022年晋宁区税费收入及财政收入影响,形成分析报告,分别报送晋宁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区财政,积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及其他部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并不断完善跨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加强与区财政、人行的沟通协作及信息共享,2022年度共召开5次联席会议,保障税费退库工作及时有效推进,形成税收共治的工作格局。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逐年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成立有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工作队,并先后制定了涉税负面舆情管理办法(试行)、信访应急预案(试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试行)等多个应急预案应对各种重大突发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关于成立和调整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明确调解组织领导机构、调解原则、职责划分及相关工作要求,各部门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管理本部门的行政调解工作。积极推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制度、个体工商户税额核定典型户调查和公示制度、欠税公告制度、纳税评估制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度、税务行政处罚告知制度、税务文书送达回证制度、税务信息公开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全面接受纳税人和社会的监督,明确告知纳税人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全社会的税法遵从度。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根据总局、省局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制定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关于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和5类监督责任清单。
二是进一步加强纪税协作,主动向昆明市晋宁区纪委监委沟通汇报工作5次,积极争取指导和支持,推动纪税协作走深走细走实。
三是拓宽外部监督渠道,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共开箱检查信访举报箱67次,开展问卷调查1次,发放廉政监督卡150份,收到反馈联150份,回访抽查148户,走访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2次,走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各1次。并聘请新一届特邀监察员共10名,扩宽外部监督渠道。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构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织牢织密监督网络。
四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各业务科室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实现在办税服务厅查询处、电子触摸屏、昆明市税务局对外门户网站中可查询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税务行政处罚标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税务纳税服务指南、行政权力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并将定期定额纳税的纳税定额、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减免税情况进行公示,及时发布相关涉税事宜,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坚持线上与线下结合、重点与全面结合,做到全面宣传、个别辅导,提高退税减税政策宣传面和辅导针对性。积极落实税企互动线上平台“办问协同”新模式,成立“晋心办税”远程服务工作室并正式投入使用,配备业务骨干,为纳税人提供涉税咨询和远程办税服务辅导。通过“标签式”管理,利用税企微信群及短信平台,向享受政策的纳税人点对点、一对一精准推送税收政策,共计精准推送政策31批次,惠及纳税人73,205人次,自主编排印发30,000册宣传册;选派50名工作骨干组成10个退税减税政策辅导宣讲团,共为281户纳税人开展退税减税政策辅导宣讲,辖区内的18户涉税服务机构开展2次退税减税政策专项培训;积极参与“千人访千企、助力解难题”活动,走访13户企业,收集企业意见建议5条,解答企业在税收政策方面疑问10个,推动退税减税政策全面落地。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为更好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成立了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立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分局、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局领导切实履行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组织全面依法行政小组成员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问题,不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2022年开展有序推进现金税费征缴回头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力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全年开展2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4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教育培训形式单一
以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为主要抓手,发放学习书籍、每月向支部推送学习资料,推动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常规工作能够认真落实和开展,但是法治宣传创新力度不够,法治宣传形式有待丰富。
(二)少数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亟待加强
部分执法人员在学法中只注重对法律法规条文学习,对新法治理论、新知识的学习把握不够全面系统,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做得不够好,不能很好地运用新理论指导新实践。
十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抓学习教育,提高法治思想认识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法治思想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领学促学和党支部的主体作用,抓实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法治学习。认真落实学习培训相关制度,确保学习培训取得实效。
(二)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抓好“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理念,落实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制度。加强法治思想、法治理论知识的学习培训,以增强税收执法人员法律理念、法治信仰,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并在工作中自觉学法、懂法、用法,做法律法规的遵守者、执行者、宣传者。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
2023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