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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302-665995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2-10 13:30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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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0 13:30 浏览次数: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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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晋宁区民政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按照《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相关工作。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辅助读物,积极征订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书籍,并利用职工会、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不懈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同时要求民政干部要坚持用法治思维,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聚焦人民群众心中的“急难愁盼”事,提高办实事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通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简化审批程序,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最大限度减少市场主体办事流程。必须实地办理的实行一个窗口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提高行政效能,释放营商活力。2022年晋宁区共登记注册社会组织131个,其中社会团体38个、民办非企业93个,办理社会组织成立登记5家、民办非企业变更登记21家、社会团体变更登记4家、社会组织注销登记4家。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特别在2月14日、5月20日等特殊日子,增加婚姻登记窗口工作人员、采取网络预约等措施,切实提供周到服务,获得服务群体的认可。 以“一部手机办事通”为载体,加大“互联网+民政”工作的推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关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微信公众号,及时发现困难群众的救助申请,打破时空限制,第一时间可受理的工作模式。首创昆明市残疾人“两补”全程“网上办理”,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完成初审、审核、审定及发放工作,有效缩减办事群众、各乡镇(街道)及区残联多方“跑腿”的时间和耗材,优化服务途径。

(三)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经认真梳理,目前区民政局没有未按规定进行审核登记的规范性文件,也没有需要修改、废止的工作文件。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修订完善了《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局务会议事规则》、《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集体研究,科学决策,截止目前晋宁区民政局共集体决策重大事项296项。规范局务会的组织管理和议事程序,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增强机关事务工作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准确把握合法性审查的内容和重点,从决策主体、决策依据、决策内容、决策权限、决策程序五个方面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避免出现合法性审查流于形式或审查不全等问题。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云南晋航律师事务所马玲芬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对相关合同、评估报告等进行审查,强有力地依法推动民政工作进程。规避我局在各项重大决策、事项等重要环节中存在或可能存在法律风险。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为服务对象反映情况提供方便。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行政审批事项均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办理,办件结束后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双公示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立完善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等配套机制和办法。按照法定职责的要求,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编写录入事项监管平台,目前区民政局权责清单共29项,包括行政给付10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许可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的清理、确认、公告工作。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通过主动上门和企业共建共联的方式,通过政企互动,相互学习的模式,让企业积极进行干部职工普法宣传,主管部门通过宣讲行业法规,提高工作人员从事行业准则认识,提高依法服务民政对象的能力。

(六)自觉接受监督,强化层级管理。落实岗位廉政风险预警制度,抓住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以“查—补—审—评—督”为手段,对每个科室、每个成员建立相应的预防风险机制,按季度开展个人岗位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动态管理评价,按季召开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动态评价分析考核会,对个人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进行考核评定。落实纪检督查制度,组织局纪检小组对干部职工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时段进行抽查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现场及时教育提醒,立行立改。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提升行政复议质量和公信力,做好受理接待,对当事人热情接待,周到服务,为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创造便利条件,采取多种方式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积极主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受理,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或者依法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事项,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解决的途径。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的沟通联系和协调。加强与法院系统、信访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工作衔接,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协调配合,使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形成合力,共同解决行政争议,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七)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推动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和全程普法。组织干部职工观看《零容忍》等法治宣传片和普法系列报道,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健全典型案例收集发布和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强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实普法讲师团,开展专题培训和日常学习,积极宣传培训《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开展宪法学习和宣传。通过集中学习和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学习宣传宪法,让宪法法律法规精神深入人心。宣传贯彻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加强对《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务员法》、《个人所得税法》、《安全生产法》、《云南省矛盾纠纷多样化解条例》等与业务和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

(八)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结合民政工作具体情况,每年利用“四下乡”活动,紧扣时间节点,在“4.5”清明节、“4.15”国家安全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期间,在组织开展宣传,并发放相关宣传册,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依法依规做好配合工作。认真开展专项工作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在养老服务领域开展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工作中,利用“晋宁民政”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积极转发播放防范养老诈骗的公益广告、“致全区广大老年朋友的一封信”及相关简报等,以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彩页、LED电子屏等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截止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悬挂横幅30余条,张贴公告30余份,播放电子屏滚动字幕20余条;开展全国第13个“敬老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通过“晋宁民政”微信公众号、辖区内6所养老服务机构、各乡镇(街道)张贴普法宣传材料,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此外在民政领域结合放心消费在昆明、防范网络诈骗、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开展相关普法工作,提高法律知识的影响力和知晓率。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干部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不高,没有主动学习的能动性,由于工作量大,很多时候也都是为了完成任务而学习,为了分数而考试。至于对所学法律知识的理解还需考量,对很多概念模糊不清,法治水平薄弱。

(二)法治宣传手段还需创新。由于宣传资料缺乏,宣传画册数量有限,宣传内容呆板,通常照本宣科,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

三、2022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我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重要精神,紧密结合民政职责,不断强化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精神,统筹研究、部署、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常态化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通过纪律教育学习月、专题学习会等方式,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明纪法、强意识、守纪律、铸忠诚。压实责任,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目标。通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及时研究解决全局法治建设有关重大事项,对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动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学法用法等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提升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同时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机制。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干部职工扎实开展法治学习培训,深入学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民政干部法制观念以及依法办事能力。不断创新形式,继续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健全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

  三是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培育普法工作亮点。全面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依托新载体,借助宣传日、节日等契机,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打造民政特色宣传。坚持党建引领,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民政普法文化阵地,提升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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