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气象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昆明市晋宁区气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根据《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昆明市晋宁区气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四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晋宁区气象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各科室(部门)密切配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持政治底色
晋宁区气象局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理念,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按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工作,局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学法懂法用法。在工作中,始终加强党组织领导,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管理下,一是围绕气象服务人民、气象是国计民生大事的原则,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的尊严,严守党的纪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以党的二十大召开为契机,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将新的发展理念、安全理念融入到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中来。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循“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加强对行政文件、规范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在单位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四是领导班子带头落实普法责任制,层层分解压实责任,步步推进落实工作,把普法责任层层落实到全体干部职工中,以下乡、展板、科普宣传等方式融入普法工作中。五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开展法治教育相关主题党日活动,不断深入法治教育及法治建设。
(二)严守党的纪律、纪检监察相关规定,保证法治建设政治方向
加强党建工作,坚持党组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履行气象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一是执行党内法规制度,加强党内规章制度建设,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制度。二是支持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未出现干预司法机关案件情况。三是在法治工作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法治建设工作在基层扎实稳步推进,坚定全体职工的社会主义法治信念,在工作开展中懂法、用法,既维护法治威严,也切实做到为人民服务。五是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领导的规定,遵守法律法规,全局全体干部职工未出现违法违纪事件。
(三)压实责任,层层分解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落实主要领导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班子领导和科室干部学法用法、严格依法办事。
二是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推进面向群众、企业的普法工作。本着“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高自身法治素养,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及普法教育水平。
三是工作中贯彻依法治国理念,提升法治思想认识,明确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将法治工作与整体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在全局上下、党内外积极营造良好学法、懂法、用法、尊法、护法的法治环境,
(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优化营商环境。按区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精神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按区相关文件要求梳理行政审批事项,精简、规范相关手续。积极配合区相关部门开展政务优化行动,由专人负责跟进,持续改进政务服务方面事项,让人民群众办事方便、快捷。始终将为人民服务放在第一位,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为营商环境优化贡献正能量。
推行极简审批,落实告知承诺制。落实告知承诺制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推进“减证便民”行动的重要工作,局领导非常重视,整理、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晰、明了、准确告知行政相对人相关权利、义务、办理方式,以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完善气象行政审批工作,进行“双公示”信用数据补录工作。
推进柔性执法工作,完成“五张清单”行政执法公示。推行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加强非强制行政手段运用,明确轻微违法告知承诺、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执法方式的适用范围和程序。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建立裁量依据适用及说明制度。行群众看得懂的执法,施群众想得通的执法,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完善区营商办相关文件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五)加强执法培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本年度我局全部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及执法资格考试,成功换领新执法证;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与在岗轮训。落实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未发生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事项。
(六)加强联合执法,加大重点监管对象的执法力度
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强重点监管对象管理。一是加强联合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本年度与应急局等部门开展对易燃易爆场所联合执法1次。二是加大易燃易爆场所、设施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整治2次,全面覆盖我区易燃易爆重点监管对象62家。三是积极协调执法人员、资源倾斜,探索执法人员权益保障措施,强化执法能力、效率,为晋宁经济社会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法治体系,提升应急法治服务保障能力,做好防灾减灾应急响应工作
针对疫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按上级部门指示与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与区应急、水务、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不断完善“内响应外联动”的工作机制,促进应急处置顺畅,深入学习贯彻《云南省气象部门升放气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云南省气象部门雷电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印发《晋宁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22修订)》、《昆明市晋宁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2022)》、《晋宁区气象局疫情防控期间业务保障值班应急预案》。
协调下发《昆明市晋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晋安生办〔2022〕8号),落实防雷安全监管,开展加油站等重点监管防雷安全专项检执法检查,送达全国防雷检测网上平台申报使用指南,将62家重点防雷监管对象录入全国防雷安全监管平台,实行重点监管。通过晋宁气象微信公众号、OA、12379等平台及时发布雷电预警信号,加强防雷减灾措施知识、法治宣传。
(八)全面落实法治政府理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
为提高干部职工法治观念,进一步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知法懂法用法,以便在气象服务中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将法治学习活动纳入常态化学习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系统的学习了《气象法》、《安全生产法》、《宪法》、《气象灾害防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2年晋宁区气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气象防灾减灾基础措施不够完善,离“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还有差距,气象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防雷监管、升放气球执法力量单薄,执法人员工作强度大,推进缓慢。
三是面向群众的气象法治宣传力量少、频次不足,采用气象科普文化墙宣传形式单一。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适时召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八五”普法等工作。
二是进一步明确领导分工,细化工作人员职责,适时召开干部职工法治思想教育会议,传达习近平法治思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我局年度绩效目标考核管理中,设定分值,建立相应考核管理体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正确实施。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落实各项气象法律法规,有效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下一步我局将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干部执法水平。结合“八五”普法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好《气象法》、《安全生产法》、《宪法》、《气象灾害防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适时开展行政执法“应知应会”教育培训,提高法治思想认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好大讨论、大竞赛活动,将气象服务工作融入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
(二)认真落实防雷监管、升放气球执法检查工作。一是协调相关部门、企业落实防雷检测工作,对重点监管部门、企业开展巡查整改工作;二是强化防雷安全监管成员单位联动响应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沟通整改并上报,力争将防雷危险最大限度降至最低。
(三)加强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方式。一是认真履行气象工作职责,丰富气象服务材料,在提供气象服务的同时科普气象灾害防御相关法律知识;二是沟通协调相关单位共同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科普宣传工作,扩大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受众范围。
晋宁区气象局
2023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