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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主题分类: 2022年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1-18 15:54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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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5:54 浏览次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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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市政府办工作要求,结合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编制。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严格按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晋宁区政府门户主动公开信息175余条。包括环评审批公开共计50件;处罚案件公开78件;双随机、一公开3次;排污许可发放公开40件;晋宁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4件。

(二)依申请公开。妥善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依申请信息公开,2022年度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函件,也未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通过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对拟公开事项开展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严格“一事一审”,并做好相关记录,本年度在公开过程中未发生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做好本单位政务新媒体的排查整改和登记备案,微信公众号在使用过程中始终坚持“谁开设、谁主管”的原则,并有专人分管,党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专项工作,发布信息内容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确保全面、准确的发布信息。严格按照要求,仅开设了微信公众号,关注度及利用率均正常,没有需关停整合的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加强和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明确的政务信息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成立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下设局办公室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完成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公开信息内容不全,不规范。改进措施: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严格审批机制,做到谁开设、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公开信息的内容齐全,格式规范,确保及时、准确和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昆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昆明市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二)严格按照《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宁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对照公开事项按要求进行了相关内容的公开。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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