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市政府办工作要求,结合晋宁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编制。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晋宁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拓展政务公开职能、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依法推进法定信息主动公开。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结合晋宁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晋宁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晋政办〔2022〕12号),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围绕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以公开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落地解读回应、建强利企惠民公开平台、标准规范夯实公开基础、提升公开质效保障能力7个方面,明确信息公开范围、责任部门、公开方式等工作要点,要求各责任部门认真对照《方案》,逐项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依法依规推进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常态化疫情信息、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等各类政府信息4200余篇,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及区长信箱办理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环节,答复文本规范合法,避免因程序失当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件,依法依规答复40件,结转下一年办理1件,办结率为97.6%(结转下一年办结件为2022年12月27日收件)。无延期告知和需要申请人补正材料的情况。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共计2件,占收件总数的5%,2件均为未经复议直接起诉,法院一审、二审均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维持行政机关作出的依申请公开答复书。2022共收到区长信箱来信131件,均严格按照5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的要求,做到100%按时限进行办理回复,未出现超期回复情况,第一时间解决人民群众之所急、所想、所盼,切实使区长信箱发挥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举办“政府开放月活动”。晋宁区政府于2022年9月28日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人民医院,开展了晋宁区2022年“政府开放月”活动,活动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老干部代表、企业代表及群众代表和热心市民20余人参加活动,参观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实地调研晋宁区人民医院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推进情况。区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职能,结合本单位实际通过邀请群众代表现场参观体验行政机关办事流程或参与行政执法过程、实地调研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现场和重要民生工程实施和推进情况、举行交流座谈会与公众交流互动、开设政策解读咨询点和开展政策宣讲会等方式,组织开展各部门“政府开放月”活动20场次,区政府网站开设晋宁区政府开放月活动专栏,集中展示“政府开放月”活动情况,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区政府决策为民、发展为民、管理为民、服务为民的理念。
(四)做好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好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2年增设利企惠民政策信息专栏、政府开放月活动专栏,集中公开展示晋宁区利企惠民相关政策及各单位政府开放月活动的相关情况,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
(五)持续加强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区级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对市政府办每月2轮次的检查通报和每季度的检查通报中涉及晋宁区的问题,及时督促各相关部门进行限期整改,对个别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实行点对点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3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746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17873 | ||
行政强制 | 3757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83.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0 | 10 | 0 | 0 | 0 | 1 | 4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5 | 4 | 0 | 0 | 0 | 1 | 2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6 | 2 | 0 | 0 | 0 | 0 | 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1 | 0 | 0 | 0 | 0 | 3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3 | 0 | 0 | 0 | 0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9 | 10 | 0 | 0 | 0 | 1 | 4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区各部门的支持、配合和努力下,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信息公开重数量、轻质量现象比较普遍,重点领域和一些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不够。在政府网站公开的涉及国民经济、群众利益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仍需增强。二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单位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工作不够规范,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导致一些工作人员在政策把握和工作效率等方面还不能够适应政务公开新形势、新任务要求。
(二)下步改进情况
针对在2022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晋宁区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区政府办进一步加强与区级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工作联系,经常听取了解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及时做好督促指导。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持续强化“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将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平台建设和组织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栏目信息维护等各项工作,明确到各单位,并要求各单位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进一步提升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晋宁区 2022年发出收费通知件数为0,收取金额为0。按照昆明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晋宁区结合实际,对照制定了晋宁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列出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组织全区各单位认真落实市级分工方案中涉及县区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