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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主题分类: 2022年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1-17 16:18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文号: 关键字: 晋宁,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6:18 浏览次数: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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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工作条例》、《晋宁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不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为民服务效能提升。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及时更新发布最新的权责清单,发布《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汇总表(2022年版)》,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40条,行政许可信息10544条。二是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发布食品、药品抽检处置信息54条,引导群众正确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素养。进一步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三是推动全区个体工商户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出台并公开《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助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工作方案》(晋市监〔2022〕45号)、《昆明市晋宁区助力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健康发展工作措施》(昆晋促主体倍增办〔2022〕4号)、《晋宁“14条措施”助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等文件。四是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对于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对“双随机、一公开”、贷免扶补、公平竞争信息、知识产权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的力度。

(二)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按时录入依申请公开系统。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件3个,均按照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的流程办理完成,进一步增强群众对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服务的满意度。

(三)推进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区市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区市管局宣传报道保密暂行规定》、《关于印发《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微平台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设置2名兼职信息审核人员(持涉密资格证书者)对全局的信息发布工作进行审核,明确规定拟公开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局办(信息公开保密审核机构)、分管领导审定后发布,并建立信息公开审核纸质档案。 在政府网站和微信平台集中统一发布的信息,经办公室审核选定后,纸质填写《晋宁区市场监管局保密审查表》,由分管领导审查后发布,本年度我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率100%。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自建平台仅有1个微信公众号,运行管理情况
一是我局按照《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微平台管理制度(试行)》,微信公众号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每周发布信息不少于2次;严格按照《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报道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加强微平台信息发布备案和审核制度建设,截止11月,我局微信公众号“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发布信息143条,发布信息均经由拟公开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局办(信息公开保密审核机构)、分管领导审定后发布,并建立信息公开审核纸质档案。此外,积极参与“奋楫力争先”领导干部微访谈活动。

(五)落实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议四次,强调年度信息公开的重点和对信息编撰的要求,制定下发《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贯彻落实上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整改国家、省、市抽查网站涉及我局的问题。将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经费纳入全局办公经费,做好经费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5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对食品监督抽检等政府信息公示较多,对其他内容公示较少,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的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予处理的情形把握不到位,存在应不予受理但仍受理的情况;缺乏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开展定期评估审查;未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台账。

下步,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昆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的学习,积极落实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流程,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台账。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一)2022年度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向任何单位、公民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用。

(二)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晋宁区2022年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区市场监管局具体业务工作制定下发《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各栏目信息细化到具体的业务科室,明确信息更新或完成时限,压实责任。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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