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
严格按照《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长效机制开展政策措施清理审查三年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区医保局工作实际,认真对本局2022年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医保局加强统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障局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部署,协调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有序开展, 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切实做好全局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二、严格自查,强化落实
我局积极落实审查制度,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对我局2022年所有发文进行认真审查,共清查涉及市场主体相关内容的文件15份,不存在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限制排除竞争政策措施,不存在涉及破坏营商环境、有碍商业公平竞争等内容。
三、提高认识,深度宣传
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自2022年11月11日到18日分片区组织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现场使用公平竞争宣传周统一标识,针对公平竞争政策开展现场宣传,向咨询企业、群众等宣传公平竞争政策,发放宣传材料,详细解读有关事项条款。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等。将“反垄断、促竞争”等宣传内容进行推送,提高政策知悉水平。利用集中学习培训,开展内部职工和定点医疗机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专项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法律法规水平和公平竞争审查意识。
四、工作亮点
区医保局逐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审查运行机制,对我局整治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了保障,有序开展文件清理审查工作形成了制度。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科室、人员在起草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时,对是否需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甄别不准确,认识不够到位、主动性不够强。
2.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需要进一步宣传引导,审查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1.强化政策宣传。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等相关文件精神,针对社会各界及相关利益人对涉及我局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提出异议时,各科室要积极应对,做好相关解答工作,指导各科室开展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和存量政策清理工作。
2.落实责任追究。规范各科室开展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和存量政策清理工作,确保我局制定的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对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而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的,引起相应责任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