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第四季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根据《昆明市晋宁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我局实际工作,现将我局2022年第四季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自查,强化落实
区医保局加强统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障局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部署,协调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有序开展, 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切实做好全局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对我局2022年第四季度所有发文进行认真审查,共清查涉及市场主体相关内容的文件5份,不存在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限制排除竞争政策措施,不存在涉及破坏营商环境、有碍商业公平竞争等内容。
二、提高认识,深度宣传
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自2022年11月11日到18日分片区组织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现场使用公平竞争宣传周统一标识,针对公平竞争政策开展现场宣传,向咨询企业、群众等宣传公平竞争政策,发放宣传材料,详细解读有关事项条款。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等。将“反垄断、促竞争”等宣传内容进行推送,提高政策知悉水平。利用集中学习培训,开展内部职工和定点医疗机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专项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法律法规水平和公平竞争审查意识。
三、工作亮点
区医保局逐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审查运行机制,对我局整治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了保障,有序开展文件清理审查工作形成了制度。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科室、人员在起草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时,对是否需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甄别不准确,认识不够到位、主动性不够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需要进一步宣传引导,审查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等相关文件精神,针对社会各界及相关利益人对涉及我局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提出异议时,各科室要积极应对,做好相关解答工作,指导各科室开展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和存量政策清理工作。对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而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的,引起相应责任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