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2日20时23分至2022年12月12日22时40分,昆明市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陈国林(25010721005)、方泉芸(YKM18025)在依法出示执法证件后,说明来意,告知享有陈述、申辩,并可申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执法人员回避的权利后,依法对昆明古滇银河海景文化娱乐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场所正在营业。经查:昆明古滇银河海景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22MA6NBLM656)和《娱乐经营许可证》(编号:530122160074)(由于法人更换正在办理中,由法人施长伟变更为李彦葵),法定代表人:李彦葵,现场负责人:马腾宇。场所有包房18间;场所内有12名从业人员正在工作,现场检查时2间包房有客人在消费(V08号包房和V16号包房)。该场所未按规定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娱乐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大厅、包厢、包间内的显著位置悬挂含有禁毒、禁赌、禁止卖淫嫖娼等内容的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标志应当注明公安部门、文化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 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 1《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晋)文综检(勘)字〔2022〕004号的1份; 2、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法定代表人为李彦葵一份、施长伟一份)、《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李彦葵身份证复印件1份、店长马腾宇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调查询问笔录》1份; 4、《案件证据提取单》5张; 5、授权委托书1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