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8日20时39分至2022年12月8日22时40分,昆明市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陈国林(25010721005)、方泉芸(YKM18025)在依法出示执法证件后,说明来意,告知享有陈述、申辩,并可申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执法人员回避的权利后,依法对昆明乐风娱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场所正在营业。经查:昆明乐风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22052242546Y)和《娱乐经营许可证》(编号:530122160003),法定代表人:冯其会,现场负责人:罗刚。场所内12名从业人员,共有51间包房,现场检查时有一间包房(308)正在营业。该场所未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娱乐场所应当与从业人员签订文明服务责任书,并建立从业人员名簿;从业人员名簿应当包括从业人员的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复印件等内容。 娱乐场所应当建立营业日志,记载营业期间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营业日志不得删改,并应当留存60日备查”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 1、《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晋)文综检(勘)字〔2022〕003号的1份; 2、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店长罗刚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调查询问笔录》1份; 4、《案件证据提取单》4张; 5、《授权委托书》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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