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晋宁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1号建议《关于建设果木民族特色旅游村的建议》 的答复
关于对晋宁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1号建议《关于建设果木民族特色旅游村的建议》
的答复
李会香代表:
您在晋宁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果木民族特色旅游村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争取上级奖补资金
按照云南省《“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旅游革命”评价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晋宁区被列入云南省60个旅游重点县(市、区)名录,自2019年起,昆明市按照《云南省“旅游革命”评价奖励办法(试行)》从“品牌旅游目的地建设、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旅游品质提升”对各县(市、区)进行考核,并依照考核分配奖补资金。
二、整合资源,包装项目
以乡村振兴为契机,整合果木村生态旅游、民族民俗文化等资源,包装乡村旅游精品项目,向省、市进行宣传推广,争取列入市级2022年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名录,申请“旅游革命”奖补资金。
三、指导乡村品牌创建
积极指导果木村项目提升,开展省级旅游名村申报、旅游厕所、市级旅游示范村等旅游品牌建设,指导完善文化振兴规划,促进文化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推进乡村旅游发展。
下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夕阳乡木杵郎村果木村的旅游发展指导工作,积极向省、市、区级部门申请前期经费,逐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感谢您对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张锦 13888436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