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6号《关于双河彝族乡双河村委会石槽河老寨门进行修缮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6号《关于双河彝族乡双河村委会石槽河老寨门进行修缮的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赵琼仙代表:
您在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第136号意见《关于双河彝族乡双河村委会石槽河老寨门进行修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槽河门楼位于晋宁区双河村委会石槽河村东南,晚清建筑,占地面积53.8平方米,重檐歇山顶,顶上有火珠宝顶,抬梁式屋架,三开间,二楼有格子窗,檐枋上刻画有花草纹,该建筑为当时出入该村南北通道的门楼。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列为登记文物。
二、办理情况
2022年5月10日,由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陈墨带队,区文物管理所所长周忠全一行与赵琼仙代表进行面商,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经面商,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达成了办理共识。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一)将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相结合,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最大限度提升社会效益与经济收益。
(二)加强我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方案编制及开发利用,并指导督促各乡镇做好辖区内的项目编制工作。
(三)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坚持全面保护、合理利用文物资源,全面提升我区文物保护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我局将积极争取资金、政策等多方面的支持,整合资源,加快对登记文物石槽河门楼的修缮。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昆明市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