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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2022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2-12-08 13:10
名 称: 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8号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关键字: 人大建议答复

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8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12-08 13:10 浏览次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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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158号建议答复的函

合跃恒代表:

您在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晋宁区建筑垃圾处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审批规定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审批建设及安全监管的实施意见》(修订稿)要求,建筑垃圾消纳场审批建设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负责统筹本辖区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规划、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林草、水务、生态环境、滇池管理、应急、城市管理等部门开展建筑垃圾消纳场的选址及联审联批。

二、晋宁区建筑垃圾及工程弃土消纳场概况

(一)建筑垃圾及工程弃土消纳场建设情况

根据2012年1月16日晋宁县人民政府印发《晋宁县建筑垃圾及工程弃土消纳场工程项目投资框架性协议》批复(晋政复[2012] 15号)的要求,2012年2月10日由晋宁县城管局与四川亚泰建设有限公司西山分公司签订了《晋宁县建筑垃圾及工程弃土消纳场项目投资框架性协议》。协议约定同意四川亚泰建设有限公司西山分公司独家在晋宁县投资建设、经营建筑垃圾及工程弃土消纳和资源化利用,项目经营期限与消纳场所容纳处理能力期限一致。

2012年5月4日晋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晋宁县县城建筑垃圾及工程弃土消纳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通[2012]65号)。根据方案要求,成立了建筑垃圾及工程弃土消纳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由城管局牵头,住建局配合做好消纳场建设工作;规划局负责消纳场的规划和后期许可证发放;国土局负责消纳场的租地界线确定及土地调规;林业局负责场内林木移植审批;环保局、水务局、滇管局负责环保、水土流失、滇管手续审批。

(二)昆阳片区消纳场基本情况

1.晋宁县建筑垃圾及工程弃土消纳场(1号土场)

项目地址:晋宁县余家海新村以北、老昆洛路以东

管理运营:晋宁县旭勇经贸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6月10日,消纳场容量已完成95%,已进入尾期,正在进行最后的收尾工作。

2.晋宁县建筑固弃物及工程弃土消纳场(2号土场)

项目地址:昆阳余家海收费站南侧(锐驰搅拌站旁)

管理运营:晋宁昆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1)筹建情况

2013年3月21日,根据晋宁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召开建筑垃圾及工程弃土消纳场现场工作的通知》,政府组织城管局、住建局、水务局、国土局、环保局、滇管局、林业局、昆阳街道办、晋城镇、联通公司对昆阳街道、上蒜镇、晋城镇4个建筑垃圾消纳场拟选址点进行实地勘察,经实地勘察,昆阳余家海收费站南侧(锐驰搅拌站旁)地块符合水务、林业、环保、滇管等要求,初步确定在该地块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的选址意见(晋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13号)。

2)现状

消纳场自完成土地租用并移交企业方投资建设后,恰遇建筑行业整体持续低迷,晋宁辖区内基本无在建施工项目,无工地出土,消纳场长期处于停业状态,企业方不愿投入大量精力完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导致消纳场建设审批手续至今未能完成办理。至今该消纳场仍处于被禁止接纳处置建筑垃圾及工程弃土状态中。

三、区城市管理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反映问题办理情况

(一)202111月,昆明市城市管理局牵头组织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滇池管理局等职能部门,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审批建设及安全监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44号)》相关规定,对项目选址范围内的涉林、涉耕情况及生态环境保护风险等情况开展了5批次(共74个点位)的现场踏勘,经过严格的坐标比对,根据昆明市主城区建设项目的工程渣土的消纳需求情况,将该27个点位作为《2021一2023年昆明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调配点)审批建设任务计划表》作为审批建设任务,要求各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建设任务,其中晋宁区涉及“上蒜安乐山矿山修复治理项目和晋城十里村小江矿山修复治理项目”。

(二)区城市管理局在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前期开展工作的前提下,积极配合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协调区国资公司推进“上蒜安乐山矿山修复治理项目和晋城十里村小江矿山修复治理项目”的审批建设,目前该项目还在进一步完善手续。待以上项目完成后,将会进一步解决晋宁区域建筑垃圾倾倒处置问题。

(三)区城市管理局按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积极协调上报晋宁区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国土空间调整计划,争取项目落地建设。

(四)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城市建筑垃圾治理列入“十四五”专项规划。该规划切实实施后,将会有效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和收运处理体系建设,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和安全处置能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跟进晋宁区“晋城十里村小江弃土消纳场”及“上蒜安乐山弃土消纳场”项目推进,及时将相关情况向您汇报。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2022630

  (联系人及电话:李政委 0871-6780000213888062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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