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8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48号建议答复的函
刘嫒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乌龙村垃圾填埋厂污染环境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晋宁区生活垃圾处置基本情况
原晋宁县乌龙村委会双沟箐垃圾填埋场于2008年投入使用,2015年停止使用。晋宁区生活垃圾于2015年9月按照市级调配处置原则,运往西山区垃圾焚烧厂处置,2020年因昆明市东郊垃圾焚烧厂拆除,造成昆明市现有的西山、呈贡、五华、空港、嵩明5座焚烧厂垃圾进场量大幅增加,导致晋宁区昆阳街道、城区生活垃圾部分积压需运至乌龙垃圾填埋场中转待处置。
二、提案办理情况
(一)接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项资金90余万元对积压垃圾、污水处理设备进行了清理、维修,现场区环境已达到无垃圾、无污水、无异味。
(二)为解决晋宁区生活垃圾运距远、处置难问题,2020年2月晋宁区人民政府与安徽海创环保科技公司签定了《晋宁区生活垃圾焚烧场投资协议》,由公司出资2亿元在二街镇工业园区内建设一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并配套建设一座餐厨垃圾处置场,现该项目已完成环评、土地指标征用、设备生产,待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正式开工建设,计划2023年投入使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2022年6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 春 0871-67800003,15808842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