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气象局2022年度公平竞争工作自检自查报告、统计表
晋宁区气象局2022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2022年,晋宁区气象局按照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本着以自查促工作、已建成促改进的态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加强工作能力,完善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开展好公平竞争审查各项工作。现将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情况
晋宁区气象局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开展,明确莫云凯副局长分管负责、统筹协调领导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运行,安排专人负责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具体工作开展,特别是对本年度及过往区气象局所发文件开展清理审查。要求全体职工参与工作,对区气象局下发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进行清理,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公平竞争审查等相关机制严格落实,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情况。
二、自查清理情况
区气象局根据《昆明市晋宁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昆明市晋宁区气象局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要求,对照《2022年至2024年出台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统计表》、《2022年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清理情况统计表》所列项目对2022年1月-12月及过往文件进行清理审查。同时要求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新发公文发文前须进行公平竞争相关审查,有妨碍公平竞争行为的一律不得发文。经查,2022年全年区气象局未草拟、印发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公文,均不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无违反公平竞争制度的情况发生。
12月8日,已将2022年全年开展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自查情况在晋宁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对外公示。
三、工作亮点
暂无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晋宁区气象局将按照市和区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不断完善并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制度,进一步严格相关文件、政策措施的清理审查与整改工作开展,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宣传,为全局干部职工树立公平竞争意识,加大文件公开力度,开展好区气象局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各项工作。
晋宁区气象局
2022年12月8日
附件1:2022年至2024年出台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统计表(2022年四季度及全年)
附件2: 2022年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清理情况统计表 (2022年四季度及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