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昆明市晋宁区二届一次会议第62号提案答复的函
〔A类〕
〔予以公开〕
晋民函〔2022〕8号
关于政协昆明市晋宁区二届一次会议
第62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苑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引入专业社会组织解决特殊弱势群众社会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2021年制定下发了《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晋宁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晋民〔2021〕42号),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截止2021年6月30日全区共建设区级社工服务站1个,区级社会组织孵化中心1个,乡镇(街道)社工服务站8个,乡镇(街道)社会组织孵化中心8个,全区共投入500余万元用于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其中市级补助70万元,区级补助62万元,乡镇(街道)自筹380余万元,共配备工作人员32名。
截止2022年6月全区共培育专业社会组织5家(昆明市晋宁区创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昆明市晋宁区仁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昆明市晋宁区群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昆明市晋宁区乐善社会服务中心、昆明市晋宁区双河聚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全区8个乡镇(街道)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由专业社会组织承接服务的方式,启动社工服务站项目9个,项目包括未成年人关爱保护、老年人关爱、社区网格化管理、戏曲培训等方面。现已累计服务群众5216余人次,大幅提升了基层民政服务能力。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