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21号建议答复的函
〔B类〕
〔予以公开〕
晋民函〔2022〕5号
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21号建议答复的函
陈松、蒋奉珍、崔金虎、普长英代表:
你们在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巩固全区殡葬改革成果,统一推进骨灰入公墓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晋宁区自2010年全面实施殡葬改革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稳步推进,营造了“移风易俗、厚养薄葬、文明办丧”的良好氛围,全区建有殡仪馆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14个、经营性公墓2个;全区划定为火葬区,遗体均进行火化,火葬区火化率已实现100%的目标,火化后遗体进入公墓安葬,但比例未达到100%。
(一)加强领导,健全完善机制。为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我区先后出台《晋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9〕89号)、《昆明市晋宁区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晋政发〔2018〕47号)等文件,建立了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工作目标,明确了各单位职责。
(二)多方筹措,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确保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区民政局作为牵头部门,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近3年,区民政局积极争取上级相关资金200万元,投入全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
(三)完善惠民政策,加大奖补激励。从2019年起,对晋宁户籍且未享受国家规定的丧葬补助的城乡居民火化补助由原来的每具600元提高至1000元,对入公墓及主动迁入公墓的给予丧属每具1500元补助,同时对农村特困、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对象再给一次性火化补助1000元。
(四)加强监管,规范行业整治。区民政局牵头每年持续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围绕公墓价格,殡仪馆违法违规谋利行为,殡葬市场、中介服务违法违规谋利,审批手续,改变公益用途违规经营等内容进行。同时,持续开展土葬墓碑制造销售点的取缔工作,认真做好“三沿六区”坟山墓地整治,杜绝骨灰二次装棺土葬现象的出现。
(五)加强宣传引导,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自殡葬改革工作开展以来,为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树立文明节俭、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的殡葬新风,有效推动殡葬健康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殡葬制度建设。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强化殡葬改革保障,落实部门责任、把“逝有所安”作为民生保障、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加强殡葬执法监管,强化部门联动,深化专项整治。切实发挥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作用,健全责任明确、协调有力、保障到位的殡葬工作责任体系。
二是多方努力,加快补齐公益性殡葬设施短板。优化殡葬服务设施布局,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殡葬服务设施供给,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
三是深入推进生态节地安葬。推行生态节地葬式葬法改革,提高生态节地安葬服务保障水平,完善生态节地安葬奖补制度。
四是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坚持文化引领,强化规范引领,广泛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培育并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和治丧模式,倡导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若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