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26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12-07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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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予以公开〕
晋民函〔2022〕2号
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26号建议答复的函
蒋奉珍、朱晓萍、崔金虎、李彦、方天秀代表:
您在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二街镇响水村新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二街镇响水村正在建设的响水村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不符合我局申报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要求。如考虑需要新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则按如下程序办理:持土地和规划证明、环境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村委会自筹资金证明及立项申请报属地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批复同意后再报区发改局申请立项,区发改局出具立项批复后连同以上资料一并提供给我局,我局方可向上级进行项目申报。
下步,我局将积极配合二街镇响水村委会谋划好项目,积极向上级进行申报。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若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