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12-07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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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答复的函
丁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晋宁区人民医院开设省级医保结算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晋宁区人民医院开通云南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是到晋宁工作、生活和投资兴业的参保人的意愿,他的开通将为省级医保的参保人享受到医保待遇提供便利。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他作为一项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由局主要领导负责落实,在昆明市医疗保障局的帮助下,经过与省医保局多次协调,在2022年1月晋宁区人民医院正式接入省医保定点,现在云南省医保参保患者可以在晋宁区人民医院进行医药费用现场直接结算。今后我局还将继续加强与省医保局汇报对接,逐步在区内二级医疗机构开通云南省医保定点和全部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全国异地联网直接结算业务,以方便全国各地在晋宁工作、生活和投资兴业的参保人便捷的享受到医保服务。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