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100号(张锐华)提案答复的函
〔A类〕
〔公开〕
晋司函〔2022〕1号
关于政协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锐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晋宁区蔬菜花卉交易指导性书面合同范本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晋宁区司法局对该提案高度重视,由王永局长亲自安排、亲自督办,李丽秀副局长具体负责,公证律师科具体承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律师整理了花农菜农交易中常用的蔬菜花卉购销合同、欠条、借条、对账单、结算单、土地租赁协议等法律文书模板,并制定《关于开展花农菜农法律知识宣传“党建+法律志愿专项服务活动”工作方案》(见附件),由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机关支部委员会、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律师事务所联合支部委员会联合深入村(居)委会开展宣传服务,通过发放5万份法律文书模板宣传册、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与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等方式在花农菜农中开展广泛宣传,提高花农菜农法律意识,提高其防范交易风险能力,降低蔬菜花卉交易纠纷发生的可能性。
附件:1.关于开展花农菜农法律知识宣传“党建+法律志愿专项服务活动”工作方案
2.法律文书模板宣传册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
2022年6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春燕 0871-67800148, 18288771715)
附件1 关于开展花农菜农法律知识宣传“党建+法律志愿专项服务活动”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