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7号建议答复的函
〔A类〕
〔公开〕
晋教体函〔2022〕15号
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27号建议答复的函
普长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二街镇甸头村修建村内健身广场的建议》建议收悉,建议区政府给予项目和经济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并对甸头村委会的的全民健身设施进行了数据分析,经核实二街镇甸头村委会共有四个村民小组,2016年区文旅局在甸头村委会一组建设农民健身工程点1个,2017年区文旅局在甸头村一组建设健身路径一条,器材20件,2018年区文旅局分别在甸头村委会二组和马脚村(三组)建设农民健身工程点1个。通过实地调研,甸头村委会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为民谋事,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所辖村组全部配齐健身路径,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位列全区前茅。
二、建议办理情况
1.区教育体育局郑明波副局长于2022年6月21日,带领体育科工作人员到二街镇甸头村委会实地调研,与普长英代表和村委会书记进行了面商,经实地核实甸头村委会目前暂无适合建设健身广场用地。
2.根据村委会实际情况及群众健身的需求,建议我局提供一批健身器材用于解决各村组群众健身的需求。经研究我局将积极筹措资金为甸头村委会配备一批健身器材。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锐0871-6789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