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晋宁区人大二届一次会议第84号(何庆)建议的答复12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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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晋农函[2022]12号
晋宁区农业农村局关于
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84号建议案
答复的函
尊敬的何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放宽广济村“三类”房改造政策的建议》提案已经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情况
全区8个乡镇(街道)自2020年1月以来,受理宅基地审批1636宗,审批宅基地1402宗,审批面积145409.66平方米,审批率85.7%,其中原址翻建1296宗,易址建新拆旧101宗。2022年4月20日,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滇池沿岸农村住房暂停审批、建设的通知》,全区滇池沿岸31个村委会涉及的121个自然村停批停建。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农经[2020]5号)、《中共昆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工作机制的通知》(昆农办发[2021]1号)文件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初步拟定《昆明市晋宁区关于建立健全农村宅基联审联管工作机制的通知》报审稿,已报区政府,待研究制定下发。
二、农村宅基地改革方面
全国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正在开展,从昆明市宜良县宅基改革试点情况看,其中涉及到老、旧、荒、“三类房”等腾退宅基地重新审批建房,对超占面积、一户多宅的管理、“三权分置”流转、盘活利用等改革事项,我们将认真学习借鉴,结合晋宁实际,不断加强调研,指导各乡镇(街道)村制定适合本村的宅基改革措施和办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机制,落实联审联管责任,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落实宅基地动态监督机制,达到“疏堵结合”的管理目标。
(二)村庄规划是审批宅基地的前置条件,下步将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多规合一村庄规划中,根据实际情况在村庄周围按一定比例科学合理预留部分宅基地审批用地。
(三)新修定土地法赋予农业农村部门相关宅基地管理职能职责,我局将对照梳理依法行政,主动作为,加强对农民建住房的监督管理及执法,下一步将加强相关管理机制、工作机制的研究与制定,加强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审联管,不断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按照上级统筹和安排,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董鹏,13888034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