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房抗震改造政策解读问答
1、问:哪些可以纳入改造对象。
答:按照相关抗震技术导则(指南)鉴定为抗震设防标准不达标的农房;已取得相关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的新建农房,农户愿意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并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以下农房不得纳入改造范围:已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扶持且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标准的;一户多宅且有安全住房的;已在县城或其他地方购买商品住房的;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各类违建或宅基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以及已列入城改或棚改计划的。
2、问:如何进行申报?
答:农房抗震改造对象审批流程参照农村危房改造审批流程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农户自愿申请、农房抗震鉴定、乡镇(街道)汇总上报、区级审批的程序,逐级审核上报。一是农户申请。改造以户为单位,农户向村(社区)委会提出申请。二是民主评议。村(社区)委会对农户拟改造房屋是否符合改造条件进行民主评议,并张榜公示。三是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组织人员对拟改造对象的住房、家庭人口、经济状况等信息审核并进行公示。四是区级审批。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乡镇(街道)上报的改造花名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需要鉴定的房屋,依据《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指南(试行)2018》开展鉴定(认定),审阅资料,核实乡镇(街道)审核结果,无误的按程序进行审批。
3、问:建设改造需要达到何种标准
答:改造后房屋必须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161-2008)、《云南省既有房屋建筑抗震性能加固技术导则(试行)》等有关技术和规范要求,保证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达到抗震设防标准。
4、补助资金如何发放?
答: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先验收,后补助,经验收合格后,由区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户均补助1万元左右(具体金额根据当年补助标准确定)。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