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1号建议答复的函
陈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一村一律师”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的建议很中肯,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晋宁区法律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一村一律师”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为提升晋宁区乡村法治建设、促进乡村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经2022年6月10日与代表面商后,基本情况如下: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均出台了实施方案,并在2022年区政府工作报告中作了安排。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昆办发〔2021〕7号)、《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办公室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办发〔2021〕10号)及《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精神,2022年将在全区137个村(社区)推行“一村一律师”公共法律服务。
目前晋宁区“一村一律师”公共法律服务情况:2020年以来,二街镇和晋城街道率先开展了“一村一律师”公共法律服务试点工作。二街镇于2020年9月与云南晋航律师事务所签约,聘请3名律师为辖区9个村委会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出资6万元/年;2022年4月,与云南哲尚律师事务所签约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出资6万元/年。晋城街道于2021年1月与泰和泰(昆明)律师事务所签约,聘请律所服务团队为10个村委会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出资6万元/年。
二街镇和晋城街道“一村一律师”法律服务试点工作,有效解决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代表建议将“一村一律师”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二、建议办理情况
随着政策收紧、房价回落、土地市场遇冷,房地产投资支撑作用明显下降,依靠“加快土地出让、带动房地产开发、拉动投资增长”的模式空间越来越小。今年将继续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进一步加力,晋宁区财政收入呈负增长。在财政收入锐减的情况下,受财力所限,仅能兜住“三保”支出等刚性支出及维持机构低效运转,晋宁区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区级已无财力安排“三保”和债务还本付息外的支出,请您给予谅解。根据您的建议,经研究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结合目前区财政实际及工作开展的需求,“一村一律师”公共法律服务推广实施实行“分年分步”实施;
(二)按区、乡镇(街道)财政事权的原则,“一村一律师”公共法律服务所需经费由区、乡镇(街道)两级财政按6:4的比例分级承担;
(三)请区司法局树立典型,积极对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政策支持。
三、下步工作方向
晋宁区财政局将按照您的建议,对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查找改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区司法局积极做好项目申报、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等工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