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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2022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2-12-06 09:32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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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12-06 09:32 浏览次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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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晋城镇街道原农业局种子站、粮种场、农推中心下闲置资产拟建花卉、蔬菜交易市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晋城镇街道原农业局种子站、粮种场、农推中心位于晋宁区晋城镇街道办事处王家坝,河西厂收费站入口北侧,土地实用面积135.72亩。2019年晋宁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粮种场、区农推中心、区种子站土地及资产划转方案的批复》(晋政复〔2019〕6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已将原良种场、区农推中心、区种子站土地及资产划转至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了不动产权证,目前该资产划分为办公区域及农业用地两个部分。

二、建议办理情况

(一)晋宁区已根据“一县一业”花卉产业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设了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国际花卉综合物流中心,为避免重复投资建设,目前暂不考虑在晋城再建花卉交易市场。

(二)区国资公司分别于2020年、2022年将原农业局种子站、粮种场、农推中心资产进行了对外出租,租期5年,目前处于在租状态,故已不具备建设花卉、蔬菜交易市场的硬件条件。

三、下步工作方向

根据2022年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工作,将对原农业局种子站、粮种场、农推中心资产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开发,有效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充分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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