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晋宁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3号(何利仙)建议答复的28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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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晋农函[2022]28号
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晋宁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3号建议
答复的函
尊敬的何利仙代表:
您在晋宁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硬化上方古城村小海田路口至村西面路口环村路的建议》(第33号),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了解,您所提及的路段是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修建的基耕道路。由于该路段的土地性质为一般耕地,所以在当时高标准农田项目中,就没有硬化。
当前,宝峰街道各村正在开展村庄规划。初步规划方案中,已经将该路段涉及土地调整为村庄道路用地。要得到上级批准后,土地性质符合,才能进行硬化。
目前,村上已开展该条道路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将组织申报2023年的乡村振兴项目,待2023年新编制的村庄规划可以执行,且项目资金申请到位后,将及时组织实施该路段的硬化工作,更进一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非常感您谢对晋宁区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继红 13888087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