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部分档案整理与移交项目》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到期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我局计划于2022年11月开展“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部分档案整理与移交项目”。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参考金额 | 备注 | |
1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部分档案整理与移交项目 | 1 | 项 | 60000.00元 |
附件: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部分档案整理与移交
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部分档案整理
与移交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部分档案整理与移交项目,E2001 档案服务。
二、采购方式:按部门内控制度执行。
三、采购项目的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接主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熟悉相关工作流程、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服务机构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本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凡涉及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均以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为准,不得擅自增减或修改。
(七)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四、采购目标要求
对我单位自成立之日(1998年11月)起至2012年12月期间形成的档案进行规范整理,其中具有永久、长期和30年保管期限的档案需进行数字化加工、著录、数据挂接、备份等,确保达到移交进馆的质量标准和管护要求,此项工作应于2022年年底前完成;其他保管期限为10年的档案只需进行简单的整理、著录和归档。
五、采购服务
(一)采购主要内容:聘请有资质的昆明市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对我单位自成立之日(1998年11月)起至2012年12月期间形成的档案进行规范整理,并按照相关要求将其中部分档案移交至区档案馆。
(二)采购数量:一项
(三)采购预算:6万元。
(四)资金来源:从2021年晋宁区财政安排的生态环境执法办公经费中列支。
(五)服务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六)服务对象: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
(七)服务地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档案中介服务机构。
六、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七、以上信息真实、完备,项目想法成熟,具备录入系统,走审批流程的条件,不存在后期反复修改等问题。